第21章 情敌(第1页)

唐迁与莫婧文一前一后走出了英语角,彼此满面绯红窥视着对方。平时话痨似的唐迁,现在却是默默无声地跟在莫婧文的后面,耳边只听见清脆的皮鞋与石板路的碰击声,远处不时传来阵阵同学说话声,再有就是自己那不均匀的呼吸声。

“太尴尬了,近在咫尺,自己却像个木头人,一点男子汉气慨都没有。”唐迁在心里暗暗地骂着自己。

“莫婧文,今天真热啊。”此话一出口,唐迁立刻狂汗。

“不热啊!”莫婧文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脸不再那样的绯红,心情也不再那样紧张,在她看来眼前的男生比自己要紧张多了,说话也语无论次,不知自己在说些什么,只是那只会说话的眼睛在不停地注视着自己。

唐迁听到莫婧文的回答,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真怕由于自己的语塞,给小女生一种胆小懦弱、笨头笨脑,与女孩子说话都脸红的傻小子形象,他调整步伐以轻松的姿态与莫婧文并行。

“莫婧文同学,不好意思啊,我第一次与女孩这样聊天,还真有点不太适应,其实我的话特多,不信你可以问陆浩泽,只是-----只是我们第一次交谈,还有些不习惯,相信过几天就好了,就怕到时你会嫌我吵。”唐迁竹筒倒豆子,一口气说出。

莫婧文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唐迁,心想“这家伙真是话痨耶,萌萌真的没说错,才多长时间啊,就‘原形毕露’了。这也好,我最讨厌的就是问一句答一句的‘闷葫芦’,有这样人在身边只定不会寂寞------”

刘莎莎这几天比较烦,课堂上虽然全神贯注,一丝不苟做着百般的努力,但有些东西还是不会,问了几次老师,当时怎么听怎么明白,那学习的劲头不次于小学时代,连老师都大为赞赏:“现在这样专心的学生不多了”。可是再拿起书本,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如果真能回到从前,我真的会重选专业,一个女孩子学个理工科专业,难啊!当初父亲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学文科工作不好找,让自己选择理工科,其实当时她很想学文科的,一个女孩子,将来做个记者啊、老师啊、职员啊------多好,可是小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最后拍板定案的还是心疼她的父亲,有时自己的事儿就像“烧火的丫头挎得钥匙做不了主”。

“哎,真闹心啊。”刘莎莎所幸将书推在了一边,拿起一个苹果狠狠地咬了一口。

“铃、铃----”

刘莎莎抓起电话也不问是谁,只是这样回了一句:“别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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