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永州之案(第1页)

提刑司接管的案子大都是已审判,但疑有冤情;或案情极为重大复杂,需提刑司与刑部共同办理的。

门口的衙差简单询问此鸣冤女后,急匆匆朝内堂去禀报。

赵允文接报后,略一沉吟,便命差役们升堂。

提刑司大堂上,他很快弄清此女身份。

孙伊雪,年方十六,家境殷实,家住距谛都数百里的永州城城内。

“孙伊雪,你有何冤?”

赵允文拍下惊堂木,正色发问。

“大人,民女有奇冤!民女是代未婚夫婿一家鸣冤,求大人为民女的未婚夫婿一家,主持公道!”

语毕,孙伊雪再次重重磕下一头。

那满面泪痕,悲伤愤懑的样子,看得赵允文心下不禁动容。

可东清律法明文规定,鸣冤之人,必得是疑蒙冤之人的血亲,配偶,亦或是交了身契的家仆。

“既是未婚夫婿,你二人便不属一家,你且回去传话,若要鸣冤,还得你未婚夫婿家中之人亲自到场。”

“大人,民女的未婚夫婿一家……上下二百余口,已在月余前遭人毒手,横死家中……无一幸免!”

孙伊雪声音哽咽,满面悲痛。

赵允文难以置信,若有此等大案,提刑司怎会连风声都未听闻?

他惊堂木一拍,肃穆道:

“堂下莫要虚言,否则本官定治你个藐视律法之罪!”

“大人,民女自知公堂之上不容儿戏。此乃民女的未婚夫婿留给民女的绝笔血书,这上面清楚的写明了一切,请大人明察!”

孙伊雪从怀中掏出封被布包裹着的信件,一旁的衙差忙上前接过,恭敬的呈递到赵允文面前桌案上。

赵允文接过,取出信纸,上面的内容赫然入目:

吾爱伊雪,永州侯贪我诸葛一门之玉矿,阴谋构陷,安插谋逆之名,屠戮我满门。

而今玉祁苟延残喘,自知命在顷刻,能与族人同亡,玉祁无畏。

此生至此,唯觉亏欠于尔。

汝见此信,玉祁已命赴黄泉,书此血书,实乃情之所至。

惟愿汝勿再相思,而当另觅郎君,相濡以沫,白头终老。

——玉祁

……

短短百余字,道出了永州侯的残忍罪恶,诸葛玉祁对孙伊雪的脉脉深情。

难怪孙伊雪会从遥远的永州来此鸣冤!

信上所言,或许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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