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睦国目睹了这个事情的全过程,他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黑心”这个词有时候是对某种人心的准确描述。可是,一个好好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黑心”的人呢?包睦国还没有找到这个问题的全部答案。
在那个贫穷的年月,包睦国也是有自己的爱好的,起初,他爱养狗。在那个时候,他似乎并不懂得什么狂犬病等烈性传染病的危害,他只是一味地喜欢养狗,如此而已。
可是人为什么喜欢养狗呢?无怪乎四种可能性,第一种,是为了挣钱,比如养个藏獒什么的,目的就是为了卖钱;第二种,就是喜欢狗给自己带来的特殊的舒服感觉,比如摇摇尾巴呀,等等;第三种,就是让狗发挥自己的唯一功能,看门;第四种,这种人需要在城市里去找,这种人还是一类女人,她们寂寞无聊,又没有男人,于是养一只公狗,以便关起门来,让这只狗成为自己的幕府之宾。
包睦国养狗,就是为了找到一种特殊的感觉,说到底,那就是为了享受人与狗之间那种相互依恋的感觉。在那个时期,他一年养一只狗,第一个是灰色的,包睦国走到哪里,那条狗便跟在那里,包睦国和那条灰狗形成了相互依靠的亲情关系。
每到年关的时候,包睦国的大姐包秀福便会带着包睦国养的狗,走十二里路,到一个叫做班马市的地方,把这条狗卖了,一般情况下,能卖到十元钱,包秀福会给自己的弟弟买一双胶底棉靴,然后回来。
而此时此刻的包睦国,一方面失去了自己的老朋友,很惆怅,另一方面,拿着大姐带回来的崭新的胶底棉靴,自己的心里又是非常的高兴。
第二年,包睦国又开始逮个小狗娃,便重新开始了新一轮的养狗之旅。包睦国记得,他最后养的那条狗是一条大黄狗,身材高大,模样也十分好看。
然而很不巧,在一年夏天的时候,这条大黄狗却莫名其妙地丢失了,这让包睦国非常伤心。他四下寻找,几乎就要疯掉了。然而最终还是没有找到。
令人奇怪的是,就在五年后,包睦国却在同一条街的大东头的一个人家看到了类似的一条大黄狗。过了这么多年,是不是这条狗呢?包睦国不敢肯定,但包睦国认为,这条狗肯定和自己丢失的那条狗存在着某种联系。
于是,包睦国走了过去,“嗷嗷”地叫了两声,那条狗似乎很友好,竟然对着包睦国摇起了尾巴,包睦国由此断定,这条狗就是当年自己走失的那条狗。
托别人问了这一家的主人,这一家的主人却说,这是自己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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