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我和沈丘岳赶往下一个目的地,寒溪镇。
夜里刚刚下过一场春雨,淅淅沥沥的小雨声响了整晚。早晨我推开门,外面的空气清新怡人,雨后的树叶上还留有晶莹的雨珠,一阵风吹过,圆胖胖的水珠颤悠悠的滚来滚去,煞是好看。
我和沈丘岳一前一后走在路上。他人高腿长,走路很快,很快就把我甩下一大截。其实作为莫春花,经常爬山,走路也很快,可是奈何腿短,比不上沈丘岳的长腿,赶路着实吃亏,一路上我不时的快跑几步追他。
哎,想我莫小迪,什么时候沦落到追着一个男人跑,这个沈丘岳也是,一点都没有绅士风度,我小声嘟囔着。
“你说什么?”他忽然停下来。我没有防备,保持赶路的状态,竟一下撞到他身子。他的身体很结实,撞的我生痛。
我向旁边移了两步,不小心一脚踩进一个小水坑里,登时布鞋湿透了。这古代有很多好处,空气好,水好,食品安全无污染,到处都是原生态。只是这原生态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比如说这布鞋,踩到水坑里湿透了非常难受,这时我开始怀念我们现在的鞋,下雨天也不必穿湿鞋子啊。
“二少爷,我们可不可以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我提议。
“恩,也赶了很长时间路了。”沈丘岳同意。
前面有一个废弃的破屋,我进去后赶紧脱掉湿鞋,让脚丫透透气。天气还是有些冷,沈丘岳在屋子里找了些干稻草生了一堆火。我在火堆前烤了一会火,终于觉得舒服一些了。
我烤了一会儿火,缓过神来,这才想起来旁边还有个人。我转头看向沈丘岳,却发现他正盯着我的光脚发呆。我对自己的脚丫还是比较满意的,皮肤粉嫩,脚趾纤细,足弓曲线优美。
我忽然意识到,在这个时代的女子是不能随便露脚的,长得再好看也不能随便露出来,是的。
果然,有些东西是永远藏不住的,有些习惯是永远改不了的。
上次沈丘岳看到我的肩膀是没有办法的事,这次是我自己把脚露出来的。他会不会觉得我特别豪放?
“那个,鞋子湿了,太难受了,我才……”我小声解释着。
他的脸忽然泛红,转过头去,“失礼了。”
一时我们两个人都有点尴尬。
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就继续赶路,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寒溪镇。
寒溪镇,因镇子里有一条常年流淌不息的寒凉清澈的*而命名。这是一座恬静温馨的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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