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以开放的性文化而名闻天下,素有“世界性都”之称。可以说,阿姆斯特丹简直就是一个人性的大实验场,测试着人们道德容忍的底线。
但迦尔纳却一直紧皱着眉头,略微偏向保守派的他,对于这种浮华很是反感。要不是为了那神秘的英灵,他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
一身修长的黑,满是哥特式艺术的他,在这个地方还是很有魅力的,再加上那坚毅的面庞与银白的长发,使得他已经被好几个女孩搭讪了,虽然他总是一言不吭的往前走,但这反而给人一种孤高的感觉,更是让周围的女性为之倾倒。
他张开双臂,直接迎面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开门,上车,动作干净利落。
“去荷兰王宫。”
“先生,我们不接待您这样勇猛的顾客,请下车!”要知道在阿姆斯特丹的路上叫出租车是不会有人理的,必须打电话叫出租车,而且白天或晚上的车费都一样,还要外加5至10的小费。这司机很是绅士,但言语中对乡巴佬的不屑依旧十分的浓厚。
“直接去!”迦尔纳懒得废话,已经厌烦的他一刻也不想在待在这种地方,他从衣兜里直接扔出一块金砖,要知道虽然没有金闪闪那么土豪,但金子对于他来说也只是重量而已。
别说是司机了,就连好多在车窗外准备看笑话的人都傻眼了,虽然还有一丝侥幸,认为是假货,但在司机先是咬再是掂还特地下车摔在地上听声音的鉴别下,足以证明着金子的真伪,打消了诸人的怀疑,而司机早就笑呵呵的去开车,前往荷兰王宫了。只留下了众人的惊叹与懊悔.……
“哦~~天哪,我竟然错过了这完美的爱情!”
“我应该更主动点的.……”
“竟然真的是金子,上帝!”
……
我叫蝶祈,这个名字是眼前这个男子给我起的,他说这名字和我一样,都很有诗意。
他很好,很照顾我,哦对了,他的名字叫路,虽然很怪异。
他很喜欢喝红酒,然后听我唱歌,每当我唱歌时,他总会拿着一个奇怪的石头,然后在闭着眼睛欣赏。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哪怕我已经忘却了过去,甚至没有过去,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他就好了。
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我是怎样的,但他在我心里却是最好的,无可替代的。很多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表达出自己的感情,可能是先天的缺陷吧,但他不介意,一有空就逗我开心,我也不讨厌这样的他。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