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法庭上临危不乱(三)(第1页)

辩护人吕星科:“审判长,我有几个问题要向被告人询问清楚。”

审判长:“准许。”

辩护人吕星科:“被告人王长花,你从厨房里拿出杀猪刀进入室内,被害人张文霞是什么姿势?”

被告人王长花:“她趴在孙定平身上,后背向着我。”

辩护人吕星科:“你扎了她几刀?都扎在她后背什么部位。”

被告人王长花:“要骂我也骂不过她,要打我也打不过她,我只能趁她和我丈夫做爱时扎她两刀。”

辩护人吕星科:“你还用什么凶器扎过被害人张文霞?扎在什么部位?”

被告人王长花:“杀猪刀被我丈夫孙定平抢去,我顺手抓过床头一把剪刀扎了张文霞一下,张文霞一躲,扎在我丈夫孙定平胳膊上。”

辩护人吕星科:“这就奇怪了,你们大家听听,那么张文霞前胸这一刀是扎的?”

公诉人咄咄逼人,发动攻击:“我们反对辩护人这种提示,这种推测。”

审判长:“公诉人反对无效,准许辩护人这种推证式询问。”

公诉人:“被告人王长花在案发当日是自杀,还是先杀张文霞再自杀?出租张文霞住房的彭吉荣目击了案发经过。证人彭二林也目睹了发案现场,”公诉人就案件事实询问了证人彭吉荣。

公诉人:“彭吉荣,进屋后你看到了什么?”

证人彭吉荣:“我进去看到有人倒在床上。”

公诉人:“谁倒在床上?”

证人彭吉荣:“是张文霞。她喊—-杀人啦!”

公诉人:“是谁拿着杀猪刀?”

证人彭吉荣:“是王长花拿着杀猪刀坐在沙发上。”

公诉人:“你和张文霞是什么关系?”

证人彭吉荣:“是房东和房客的关系。”

公诉人接下来又询问第二个证人彭二林:“去年10月21日,你是否看见王长花进了张文霞的房间?”

证人彭二林:“没有。l1点时,有人打传呼给我,说家里有人打架,我就回来了。回来后听到张文霞的房间里有响动,就去开门,但是门打不开,我就用脚把门踢开了。”

公诉人:“进屋后,你看到什么?”

证人彭二林:“我看见张文霞趴在床上。王长花坐在沙发上,她的身上全是血迹,嘴里喊着‘我砍死你!我不活啦!’。孙定平捂着胸口。我就夺下王长花手中的杀猪刀。喊人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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