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宋瑄,是个女配。严格按照书里的设定,我只能勉强算个女三,就是默默喜欢男主,但既没有女主的强大光环,也没有女二的绿茶手段,只能当个墙头草在女一女二之间两头倒,只为能多见到男主。
突然有一天我悟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可能因为我太无关紧要了,剧情也没有因为我的走向不同而发生改变。
最多就是本该我陪着女主逛街的剧情变成了女四,或者是我被女二拉着使坏女主的时候也变成了女四。真想让女四来感谢我一下,让她的番位直接上了一个档次,也希望片酬能分我一些,谢谢。
二
众人皆醉我独醒,虽然我只是个女三,但并不妨碍我有钱有才有姿色,在此谢谢那深受玛丽苏迫害的作者给了我一个富家小姐的身份。
为什么说作者深受玛丽苏迫害呢?因为我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三都是个富婆,而女主却是个每天要打十份工才能勉强吃饱的励志人设。
打十份工都才勉强吃饱,女生莫不是个饕餮,玛丽苏文一下就变成了玄幻小说。对不起跑偏了,突然有了正常人的脑子还不太适应,但足以证明,作者挺无脑。
可因为我太过跳脱剧情,导致本应该拦着女二不让她去刺伤女主的我变成了女四,而女四是个隐形的病娇,她自告奋勇的说她帮女二去刺伤女主。
好家伙,女二的笑声我隔着五百里都还能听见。
突然,上一秒还在逛街的我,这一秒就跳转到了女四刺伤女主现场。
就在刀离女主只有 0.01 毫米时,我推开了女主,自己挨了这一刀。
我想躲开的,但是女四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来不及收手。
被刺后我整个人都很恍惚,最后有印象的画面就是医院天花板的白炽灯。
三
因为原剧情的设定我就没死,所以尽管那刀捅的那样深那样狠,我还是没死。
其实我还挺希望死的,女主天天来我病床前哭哭啼啼说是她害了我,下辈子她也还不起。
男主看到如此人美心善的女主,更加疼爱怜惜。然后女二就把对女主的恨转到了我身上,每天都害怕被女二拔掉氧气罩。
对了,有个细节没跟大家说,女四捅我的那把刀是男二递的。
男二这个人,有点钱有点颜,也有点病娇。一心想把女主囚禁起来只属于他一人,秉持着他得不到男主也别想得到的理念,他和女二结盟一起搞死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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