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来了一个女同事,年轻貌美,待人接物进退得宜,游刃有余。
而我是含着金勺子出生的富家千金,在公司不说能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但耐不住有钱,砸都砸出了一定的人缘。
直到我碰到了这个新来的女同事,我把新买的 lv 包包送给她,她却轻抚着我的肚皮说:「我只想要你的孩子。」
我怀孕了,肚子已经七个多月了,却还是任劳任怨地在公司做着打杂的活,哦,就是前台。
这家公司的老板是我老公,当初把我招进自己羽翼下,就是打着保护我的想法。
我却不置可否,过完年都要 26 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都快当妈了,还这么被捧在手心。整天混日子,了无生趣。
前台可不就是混日子的嘛。
公司的前台除了我,还有另一个女生,平时,我俩没少私下八卦同事间的爱恨情仇。所以,在这里好歹还有个陪聊的人,在家可就没劲极了。
他们都不知道老板程子胥是我老公,只当我是个富家千金,来体验生活的。
由于我的出手阔绰,所以人缘也不错。任谁碰到我都笑眯眯的,像看个散财童子一样。
这天,入职了一个新同事,做的是老板助理。
新同事叫杨艳,人也当真是艳丽不可方物。讲话温温柔柔,做事情却很是雷厉风行,决策果断。
就连子胥也没少在吃晚饭时夸赞她。
我很想也和她处好关系。因为她的助理岗位可以随时跟老板吹吹耳旁风,也可以密切关注到老板的一举一动,子胥胃不好,我不想让他太过操劳了。
但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新同事好像不吃我这套。
我请大家喝咖啡,唯独她来句:「咖啡对皮肤不好。」
哦,我懂了!
于是第二天,我送上了一套高档化妆品,可转眼间,我就在楼梯间的垃圾桶里发现了那套未开封的化妆品。
此时的我,只是觉得心里有丝异样。
或许人家是不想欠我人情。
我观察了她几天,发现她一直背着一只 lv 的包包,款式也比较老旧了,苦思冥想了一番后,我下班就冲去店里,买了一只最新款的包包,我相信,没有哪个女人可以拒绝。
因为「包治百病」!
第二天早上,趁大家还没来,我把包包偷偷放在她位置上,特意在外包装上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远远望去,醒目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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