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孩子去逛街,居然偶遇三个前夫。
第一个前夫,他的白月光回国了,为了成全他们,我们选择离婚。
第二个前夫,是个妈宝男加工作狂魔,婚后生活备受婆婆折磨,所以也离了。
第三个,也是最奇葩的一个,他居然是 gay!是个骗婚男!
不过,和三个前夫离婚后,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让我一夜之间暴富,成了 a 市首屈一指的富婆。
天天包养小奶狗小狼狗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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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孩子,一身廉价二三十的地摊货,脚踩着人字拖,邋遢又随意地走在大街上逛街。
以前身为社畜的我,每天早九晚八挤地铁上班,吃的也是路边的手抓饼。
不过今天的我今时不同往日,手里的巨款就是在 a 市这个超一线城市,我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富婆。
所以,我决定在手抓饼里加三根香肠!
太奢侈了,我在心里谴责自己。
我手上抱着的孩子留着口水看着豪华版手抓饼。
我看她圆溜溜的葡萄眼瞪大了,直勾勾地看着我。
「丫丫,这个你不能吃!你吃了要坏肚肚的!」
说着又往嘴里塞了一口。
她还是直勾勾地看着,我不好意思了都。
然后佯装在饼上捏了一小块……空气,然后递到丫丫嘴巴里。
丫丫一脸享受地吧唧吧唧吃着我喂的「饼」。
得亏是个连幼儿园学历都没有的小屁孩,就是好骗。
我往别的摊位走,四次闲逛。
余光不小心扫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我愣住了。
再看一眼——
前夫哥?
不对,准确来说应该是前前前夫哥。
没错,我今年二十九已经结过三次婚了。
前夫哥加上个我,都能凑桌麻将了。
大前夫哥一身西装革履,身形颀长挺拔,在人群中鹤立鸡群,十分显眼。
我默默移开眼,试图把自己隐身在人群中。
俗话说得好,合格的前夫就应该像死了一样。
我不想这副仪态和他相认,太尴尬了。
说不定,他还会庆幸和我这个邋遢的前妻离婚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不应该坐在高楼大厦的总统套房里,和白月光你侬我侬吗?
怎么来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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