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节 东北猫咪带我躺平末世(第1页)

丧尸来袭时,我趴在床上,啃着鸭脖哈着啤酒,看着我那黑心妹妹和渣男前男友为了一个长毛的面包互殴。

没办法,谁让末日之前我捡了一只有钱、会说话还是重生而来的大白猫呢。

看着别人从丧尸底下虎口夺食,而我躺在五百平的大房子里混吃等死,我忍不住捏了捏猫毛乎乎的小耳朵,感恩:「谢谢啊,猫大哥。」

白猫迷蒙着睡眼,伸出粉红肉垫的小爪给我比了个五:「别客气,大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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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之前,我的猫说:「距离丧尸围城就剩三十天了!你这个蠢货竟然还在当包子!」

好家伙,我猫骂我?!

不对?!啊啊啊啊,它为什么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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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是个包子,从小到大都挺软的那种。

从来没有和人起过冲突,凡事都喜欢憋在心里不敢说,很怕惹了别人不开心。

我知道自己这样很烦,但是没办法,我改不掉。

我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那上面说,这是天生的气质类型决定的,黏液质,参考对象是沙僧。

你看师徒四人九九八十一难,只有沙僧他永远挑着担,可不就是个包子么。

我跟他一样。

幸运的是,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并没有那么多人欺压我。

不幸的是,跟我一起长大的表妹唐芯从小就以欺压我为乐。

小到五毛钱的小皮筋,大到我上个月刚买的 iphone14,只要她看上了的,总要想方设法从我这儿给弄走。

这一次,她看上的是我那个身高一米八三的男朋友,林哲。

我发现的时候,俩人甚至都已经暗中苟且了好几回了,甚至开房还是刷的我的卡。

你以为我会怒骂狗男女吗?

怎么可能,我这种包子只会默默流泪罢了。

就这样,从捉奸现场回来以后,我在自己狭窄的出租屋里哭了睡睡了又哭,连着哭了三天,陪着我的只有前两天捡回来的流浪猫。

因为它长得白,又很喜欢我花瓶里的百合,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叫白喜欢。

虽说是只流浪猫,但看它膘肥体壮,毛色顺滑的样子,也知道这位老哥在外头过得挺不错,可它偏偏选中了我,死乞白赖地在我家门口转了好几天,包子如我,不会拒绝人,也不会拒绝猫,最终只得收了它。

就在刚刚,白喜欢吃完了一大盆猫粮,心满意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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