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第1页)

多年前的一天,他跟随养父母逃亡到巴蜀望川茶馆。()客人熙熙攘攘。一家人好久没吃过饱饭了。哥哥凌云志很开心,吃了一碗又一碗。凌云舒夫妇倒是心惊不已。他们刚进茶馆不久,就进来一队人马,那装束他们太熟悉了。尽管他们自己早已着布衣凡服,但看见那身装束的人,还是忍不住对视一眼,然后竭力镇静下来,只盼快些吃完,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所。

凌云志吃得兴起,挽起袖子去装饭的木桶盛饭。锦棠要制止已经来不及。凌云志还是暴露了胳臂上的荒火文身。邻桌的人先是一楞,然后趋上前来。

不要以为孩子没有记忆。凌云翔准确记住了那一天邻桌所有人的样子。很多年之后,他还可以详尽地描述他们。

三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三个大人的装束都有些奇怪,一脸喷火的表情,眼神里满是仇恨。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那男的,小小的年纪,却一脸悍肉;女的目光凌厉,嘴角上扬着,很有点瞧不起人的样子。

凌云翔那一天的全部记忆被兵器的光影和四溅的血花所覆盖。他只记得一群人厮打了起来,为了一件他闻所未闻的物品。父母护送着他们且战且退,一直退到九黎荒火教门口,那群人才讪讪离去。

除了回荒火,他们已无处可去。江湖上已经没了他们的位置。

父母循教规自刎谢罪。自刎前父母把两个娃娃抱在一起,凌云翔听见他们小声对哥哥嘱咐道:要赎我们当年因怯懦而导致的罪。父母这一生的耻辱要靠你偿还。父母除了命,没有别的了,而你还有大把的年华。要把弟弟养大。豆豆虽不是我们的亲骨肉,但救过我们全家人。

教主祝融深明大义,收留了他们,还给小云翔的胳臂上刻上了荒火教的文身。这一举动虽然饱受教徒质疑,但教主还是执意做了——大概就是从这一刻起,凌云翔就卷进了荒火教的是非中心,成为偏见的焦点。这样的质疑一直延续到他死后才逐渐烟消云散。

只是凌云翔没有想到,多年后会在这个荒谷里以这样一种方式与当年那个玄溟女孩重逢。

两个稻草人喂,你整天不讲话,无不无聊呀!尽管是仇家,但有人说话总比成天干巴巴站着要强。她讨好地同他打招呼。

他想呸她一下,但发现自己呸不出来。他只能在风中摇晃一下:当年该杀了你的!

呵!口气还不小。你打得过谁啊!

他无语了。

告诉你!趁早巴结我!我把幻形珠藏在我的脚丫下了,等五年后我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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