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诚然,相比较我的小公寓,督军府大了很多。
我可以四处走动,不用动手,有吃有喝。
但是,太无聊了。
有的时候我假装看风景,躲过第一层卫兵,从后院翻出去,一定会被第二层卫兵发现,带回去。
这里的守卫里外足有三层。
「小督军有令,欧阳小姐不能外出。」
他们客客气气,无论我怎么气急败坏地推搡,他们纹丝不动,铁铸的手臂摆出了一个「请」的动作,坚决执行魏离非交给他们的命令。
「防我跟防贼似的。」
我嘟嘟囔囔回到了在小花园看书的魏梦安身边。
魏梦安笑了:「谁会把贼养在自己家里。」
话说到这,一个卫兵拎着一个男孩的后衣领到了魏梦安面前,扣靴挺胸,回报道:
「大小姐,这小贼说自己为了小督军得罪了青帮,怕被寻仇,要督军府给笔银钱给他当避难费。」
因为是个孩子,卫兵倒是不会为难他,但是反复赶不走,手上便也生出些狠意。
那孩子眼瞅着都快被勒断气了。
我连忙让他松手。
「这个小孩我认得,就是上次通风报信的小男孩。」
我上前扶住了那个黑泥鳅一样的孩子,看向了魏梦安。
这些事我早先已经告诉过魏梦安,她瞬间了然,点了点头,笑着面对那个孩子:「你救了我的家人,给钱是应该的,但你还太小,钱多了反倒是不安全,不如就在督军府住下……」
小孩缓过来后局促地搓了搓黑黢黢的小手:「太太,我只要钱,我不要住这。」
我解释道:「你一个孩子,得了很多钱容易遭抢,还不如让我们好好照顾你。」
他却很执着地说:「真的不用,给钱就行。」
不过也由不得他,卫兵已经拎着他的后衣领将他提进了府。
刘妈用香皂给他洗了个澡,换上了魏离非小时候的衣服。
再下楼时,已经是个干净整洁的小少爷模样了。
刘妈跟着下楼,说给他洗澡的时候发现孩子身上瘦得皮包骨头,就脸上还有一点肉撑着门面。
管家准备了些饭菜,招呼这个男孩过来吃一点。
男孩自称小六。
魏梦安新鲜地看着这个狼吞虎咽的小孩,小小身板却无底洞一般吃了魏梦安两倍的食量。
我好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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