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了,穿成一个很漂亮的路人甲。
我费尽心力把反派培养成一个风光霁月的大好青年。
他抱着女主策马游街那日,面容冰冷地问我——
这是哪里来的刁民。
我笑了笑,一个大嘴巴呼上去——
我是你野爹。
一
周震天敲着破锣来我家说萧无咎衣锦还乡那天,我穿着整整一贯钱买的新裙子,簪了一根镀金的大簪子。
我掐着腰对整个胡同的邻居说:「老娘熬出头了!明天摆流水席!」
街上人头攒动,都在说这位陛下钦点的状元郎,说他文曲星下凡,潘安转世。
我笑眯眯地听着,又龇牙咧嘴地往人群里挤。
萧无咎坐在高头大马上,穿着状元郎的红褂子,俊得叫人移不开眼。
更叫人移不开眼的,却是他马背上的另一位姑娘,美若骄阳,灿若星辰。我在人群里仰视这双碧人,咬牙切齿地喊:
「萧无咎,你他妈给我出轨?」
平日走街串巷吆喝买卖攒下的嗓子十分好使,这一句下周围的人都停下来看我。
萧无咎皱着眉,俊朗的脸上面若冰霜,他垂眼扫过我的新衣裳,扫过我的镀金簪:「哪来的刁民,拖下去。」
他说完这句,还回头对着那女子温声道:「瑾儿别怕。」
何其缱绻情浓。
祝元瑾,当朝丞相的掌上明珠,昭国第一才女,这本书中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主。
而我,穿越过来的时候连个名字都没有,是这本书里只有一句台词的小霸王路人甲。
二
萧无咎作为本书终极大反派,从小就生活艰辛,受尽白眼。别说温暖了,他在书上的成长经历可以用「美强惨」这三个字一以贯之。我遇到他的那天,萧无咎在挨打,他抱着头蜷缩在角落里,被打得头破血流都没掉下一滴眼泪来。
我赶跑了打他的那群无赖,问他们为什么打你。
萧无咎那时候才八岁,脸上露出的森然恨意让我脑袋发木。
他说:「因为我是狗杂种。」
小子鼻青脸肿的脸上满是倔强,我想起了穿越前自己被霸凌的日子,笑眯眯地摸了摸他的脑袋:「以后姐姐罩着你!」
于是,我拎起棒子,每日跟在萧无咎身后,谁骂他我就骂回去,谁打他我就拎着棒子去拼命。
他娘不给他饭吃,我给他做饭;他没钱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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