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变成土狗那半年(第1页)

加班加到心梗,我变成植物人。

身体躺在病房里,灵魂附在一只小土狗身上。

小土狗的主人是我前男友。

他给狗取名许应闲。

我的本名,就叫许应闲。

这小子果然记仇,分手好几年,还妄想我给他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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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的时候,不像别的小孩皱皱巴巴。

据说粉嫩嫩圆滚滚,看上去特别富态。

我妈有个三舅婆,专门给人看相算命的,见了我后大手一挥,说我是大富大贵的命盘,好日子在后头呢。

于是我那劳碌了半辈子的父母,给我取名许应闲,就字面意思,应该清闲。

乡下人没有太高的要求,一辈子清清闲闲,不愁吃喝,在他们看来就是大富大贵。

稍微直白了点,但我非常庆幸他们最终选了许应闲,而不是许富贵。

可惜事与愿违,我大学毕业九年,归来工资仍是三千五。

工资低就算了,工作还特别卷。

我每天和同事卷生卷死,卷生卷死,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两眼一黑,倒在了工位上。

恢复意识的时候,我正被前男友托在手心,嘴里叼着奶瓶,嘬得滋滋响。

我盯着那张熟悉的英俊脸庞,一脑门问号。

陆明礼为什么在这里?

这是什么?

死亡回忆?

跑马灯?

我熬夜加班好几年,终于把自己熬死了?

果然初恋就是让人难以忘怀。

我没想到自己嗝屁后,想见的第一个人居然是陆明礼,连我爸妈和姐姐侄女都排在后头。

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

陆明礼把奶瓶拿走,我立刻不满地嘤嘤嘤。

这声音我不陌生,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而且村里人没有给狗狗做绝育的意识,怀上了就生下来,出月子就送人。

小时候,我亲自伺候过我家小黑四次月子。

小奶狗不会汪汪汪,只会嘤嘤嘤。

和我刚才发出的叫声一模一样。

陆明礼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肚皮,将我捧得更近一点。

我现在看东西还有点模糊,但距离足够近,我还是看到陆明礼眼睛里倒映出的黑白花小狗。

啊这……

轮回转世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点?

不用先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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