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恶毒女配,但我摆烂了。
不是我不想努力,而是因为我穿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大结局了。
男女主已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被他们夫妻二人联手赶出了 A 市,在乡下赶羊喂猪。
01
众所周知,言情狗血文里必不可少的两个角色一是恶毒女配,二则是反派。
我叼着根狗尾巴草坐在三轮车上,而前面开车的正是书中的反派——陈赎。
因为长时间干农活的原因,我俩的皮肤晒得黢黑。
我懒洋洋地打着哈欠:「还有多久到县城?」
陈赎头也没回:「过了这个胡同再拐个弯就到了。」
他的嗓子有点哑,估计是这两天赶羊嗓门喊得太大声了。
我从他的背心口袋里摸出仅剩的一颗胖大海,心安理得地塞进嘴里,冰冰凉凉的还有点甜,能治嗓子还能当糖吃。
他嗓子经常不舒服,我一向嘴馋,胖大海就成了我俩的不二选择。
陈赎这人小气得很,去了县城也不会给我买糖买零食,只买点生活的必须用品。
不管我怎么死缠烂打打滚撒泼,他就是不买。
我扫了一眼他拿的东西,牙膏、钢丝球、一提卫生纸、擀面杖等等。
……又没有零食。
我翻了个白眼,赌气似的走出超市,把正在结账的他甩在身后。
陈赎从超市走出来,一手提着卫生纸,另一只手掂着超市塑料袋,袋子皱皱巴巴的,一看就用了很久。
他穿着白色背心,黑色宽松短裤,脚上穿着拖鞋,跟书里描写的一身高定西装的陈赎判若两人。
他的背心还有一个口袋,是我缝的,用来装一些小玩意儿。
三轮车的后座座位很小,我又坐在正中央,卫生纸放不下,他无奈道:「你往旁边挪一挪。」
我装作没听见的样子,看向一边。
「温大小姐,天快黑了,再不回去你就吃不上饺子了。」
陈赎的厨艺很好,尤其是饺子,皮薄馅厚,个大味鲜,但是他不经常做,隔半个月才会包上一回饺子。
每个月我最期待的就是十五号和月底时的饺子。
见我的表情有所缓和,他放柔了声音:「我下次给你买糖,糖吃多了不好,我们一会回家吃饺子。」
我早就被哄好了,但还是表现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轻哼一声:「那本小姐就原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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