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东城第三年春(第1页)

被当作替身养在地下室的第三年,他的白月光回来了。

晚宴上,那个女人用酒泼了我一脸,神情讥讽,口型却是两个字:

「快跑。」

后来我跑了,白月光却死了。

他毫不费劲地找到了我,眼神晦暗:

「回来吧,乖乖。

「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

1.

这是我留在陆闻笙身边的第三个年头。

两年来的每个日夜,我都是在陆家别墅的地下室里度过的。

当年苏瑶远走高飞后,陆闻笙就将我当作她的替身,把我锁在这里,长达两年。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他那恶魔般的低语:

「你得把瑶瑶赔给我。

「用你自己来赔。」

他时常留在我这里,抱着我睡上整整一夜。

他对我做过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在昏暗的夜灯下,卡着我的脖子,仔细端详我的脸。

仿佛想要看清我和苏瑶所有的相似之处。

但我不在乎。

我只会轻轻勾起一个笑,将他的嘲讽悉数收下。

或许是我足够乖顺和迎合,陆闻笙终于在一个月前将我放了出来。

他命人在偌大的陆宅里为我收拾出一个小房间,允许我去花园里晒晒太阳。

即便如此,我的活动范围依旧只能在陆家别墅里。

每一位佣人都是监视我的眼线。

他们表面上恭敬温和地喊我「夫人」,背地里却将我一整天的行为一五一十地报告给陆闻笙。

于是我变成了真正的金丝雀,被娇养的菟丝花。

除了看书浇花,就是学着怎么烹饪合陆闻笙胃口的饭菜。

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数着身上的伤痕。

那些瘆人的伤疤大多数是两年前留下的。

那时候的陆闻笙是个活阎王,将他对苏瑶爱而不得的愤恨尽数发泄在我的身上。

那个地下室,更像是座精致血腥的牢笼。

尽管如此,镜子里的我却冷冽地笑着。

或许这样下去,总有一天我就能找到机会卸下陆闻笙的心防。

找到这个东城最大犯罪集团头目的犯罪证据。

陆闻笙所掌控的金翎集团,其前身正是恶名昭著的暴力组织玄派。

陆闻笙的父亲陆远便是玄派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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