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作替身养在地下室的第三年,他的白月光回来了。
晚宴上,那个女人用酒泼了我一脸,神情讥讽,口型却是两个字:
「快跑。」
后来我跑了,白月光却死了。
他毫不费劲地找到了我,眼神晦暗:
「回来吧,乖乖。
「不会再让你受委屈了。」
1.
这是我留在陆闻笙身边的第三个年头。
两年来的每个日夜,我都是在陆家别墅的地下室里度过的。
当年苏瑶远走高飞后,陆闻笙就将我当作她的替身,把我锁在这里,长达两年。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他那恶魔般的低语:
「你得把瑶瑶赔给我。
「用你自己来赔。」
他时常留在我这里,抱着我睡上整整一夜。
他对我做过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在昏暗的夜灯下,卡着我的脖子,仔细端详我的脸。
仿佛想要看清我和苏瑶所有的相似之处。
但我不在乎。
我只会轻轻勾起一个笑,将他的嘲讽悉数收下。
或许是我足够乖顺和迎合,陆闻笙终于在一个月前将我放了出来。
他命人在偌大的陆宅里为我收拾出一个小房间,允许我去花园里晒晒太阳。
即便如此,我的活动范围依旧只能在陆家别墅里。
每一位佣人都是监视我的眼线。
他们表面上恭敬温和地喊我「夫人」,背地里却将我一整天的行为一五一十地报告给陆闻笙。
于是我变成了真正的金丝雀,被娇养的菟丝花。
除了看书浇花,就是学着怎么烹饪合陆闻笙胃口的饭菜。
每天照镜子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数着身上的伤痕。
那些瘆人的伤疤大多数是两年前留下的。
那时候的陆闻笙是个活阎王,将他对苏瑶爱而不得的愤恨尽数发泄在我的身上。
那个地下室,更像是座精致血腥的牢笼。
尽管如此,镜子里的我却冷冽地笑着。
或许这样下去,总有一天我就能找到机会卸下陆闻笙的心防。
找到这个东城最大犯罪集团头目的犯罪证据。
陆闻笙所掌控的金翎集团,其前身正是恶名昭著的暴力组织玄派。
陆闻笙的父亲陆远便是玄派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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