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古早小说里,挑食霸总雇佣的厨师。
    带刺的鱼他不吃,长叶子的菜他不吃,生的不吃,熟的不吃,长的不吃,短的不吃。
    怒气上头的我举着锅铲冲出来,一把掀翻了餐桌,
    「我他妈沙包大的拳头你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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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无良路人随手一丢的香蕉皮,我一个滑铲后脑勺着地,当场一命呜呼,穿进了一本狗血古早小说。
    不是娇软女主,不是恶毒女配。
    是那个有胃病又挑食的霸道总裁雇佣的厨师。
    我的任务是,给霸总送上早餐。
    然后挨骂。
    给霸总送上午餐。
    然后挨骂。
    给霸总送上晚餐。
    然后挨骂。
    管家恨铁不成钢,扯着我的耳朵,声嘶力竭地质问,
    「少爷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你就不能做点好的?」
    我能怎么办?
    这个霸总不吃带刺的鱼,不吃长毛的鸡,不吃生的,不吃熟的,不吃长的,不吃短的,总不能吃粑粑吧?
    为了保住这份高薪工作,我只好忍辱负重。
    第二天一早,我把新鲜出炉的粑粑给他献了上去,他连盖子都没掀开,走了。
    原来霸总也没有那么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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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弄清楚霸总的饮食喜好,我首先是请教霸总出逃在外的小娇妻。
    小娇妻阮软拖着行李箱在机场狂奔,我举着纸笔在后头狂追。
    「你去告诉顾凌渊,我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别再纠缠我!」
    「夫人!我只是想问霸总他平日饮食爱好,不是来抓你的。」
    阮软突然停下了脚步,羞涩扭捏地一笑,
    「他说过,他最喜欢吃——」
    我激动地举起了笔,「您说,您说。」
    「——最喜欢吃我了。」
    我面无表情,啪一下把笔记本扇在了阮软羞红的脸上。
    阮软那边不行,那只能找恶毒女配。
    这个恶毒女配可不一般,明恋霸总十年,眼看就要得手了,被阮软横插一脚,从小白花黑化成老绿茶,直接成了人形搅屎棍。
    我捧着笔记本,站在秦熙办公室门前手脚发软。
    原著中,她堪比容嬷嬷。
    看阮软不爽,来一针。
    看自家的狗不爽,来一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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