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摆烂了,从人间恐怖活成了人间萌物,在一声声「猫主子」中迷失自我。
大妖我呀,也不想奋斗了。
谁知道,天敌没死,还暗戳戳地想挖我妖丹,夺我的寿命。
嘤嘤嘤,人间太可怕,大妖我躺平了。
1
现在的年轻人不讲武德,天天在我坟头上蹦迪。
实在气不过,我就从地下爬出来,张牙舞爪地正要给他们一个教训,我刚一露头,就被人「吧唧」一下踩了爪子和头。
我杀气腾腾地抬头,却跟一个年轻人打了一个照面,他吓得脚底打滑,一下子跪在我跟前,跟我大眼瞪小眼。
我反手扣住他的手,从土里抽身而出。
枯萎干瘪的身体瞬间充盈起来,稻草般的头发变得黝黑光亮。长发一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华丽变身。
然后,收获了残羹剩渣、铁桶木棍,还有一大盆黑狗血。
大妖我身子一扭,逃了。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2
外面高楼林立,人潮汹涌,与我死前可是大不相同。
我逃跑的步伐都没那么嚣张了。
可,本性难移。
我在大庭广众回下,打劫了一套衣服,吃了一顿霸王餐,我还端了人家一盆香喷喷的猪蹄。
远处有人放烟花,超漂亮。
我爱热闹的天性又犯了,混在人群里盘着腿、啃着猪蹄,看着烟花,笑得像个白痴,活着真好!
旁边的哥们盯着我手里的猪蹄目不转睛。
我非常大气地分他一只猪蹄。
这人特别上道,懂得投桃报李,非要请我吃东西。
然后,我被拐到了叫「派出所」的地方,进了小黑屋,手腕上多了一副银手镯。
罪名:抢劫、盗窃。
3
初来乍到,我非常配合。
但这一配合,出问题了。
我是黑户,又是妖,说实话没人信,反而觉得我精神有问题,让家里人领我走。
那也得我有家人呀。
我:「我娘早死,爹失踪,家兄弟姐妹十几个,但活着的就我一个。」
衣服不能扒,我总不能光着,虽然我不介意,但人类介意呀。
饭和猪蹄进了肚子,要钱没有,要命……
我狠狠地看着他们,我不介意将他们全都杀光。
可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