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半跪在地上给客人试鞋,只为多卖几双鞋多拿点提成去上学。
我刚满月爸妈就离婚了,虽然哺乳期的我被判给了我妈,但我妈不要我,我是被奶奶养大的,或者说我是在姑姑婶婶家轮流养大的,谁有空谁就给我口吃的。
这样的环境造成了我特别会察言观色,不管去谁家吃饭我都抢着洗碗,后来都成了我的习惯。我永远记得第一次去女朋友家吃完饭后,我习惯地站起来收拾桌子洗碗时他们一家人目瞪口呆的表情。
考上大学那年没有人给我交学费,我爸不务正业没有钱,我妈有钱但不给我。
我只有靠自己。
我去一个亲戚的鞋店卖鞋,每次来客人我都殷勤备至,每次帮客人试鞋子我都跪在地上,希望他们能因为我的服务买下鞋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拼命努力下,一个暑假我挣了不少,亲戚看我可怜,额外又借给我点,总算凑够了一学期的学费。
但生活费还是个问题。我觉得自己卖鞋比较有经验了,又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鞋店兼职,继续跪着为客人试鞋,赚取我的生活费。
四年大学都是我自己跪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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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那年我认识了我女朋友,是她追的我。不是我不喜欢她,而是我不敢谈恋爱,我怕花钱。我的收入只够自己上大学花,但跟女朋友出去总不能让人家女孩子花钱吧?
所以我不敢谈恋爱。
但女朋友攻势猛烈(弱弱说句,虽然吃上顿没下顿的,我长得还是挺帅的,成绩也挺帅的),每天给我买早餐,买水果,甚至买衣服……
我不敢吃不敢穿,我怕我还不起。
你们知道那种卑微吗?
锦衣玉食的朋友们啊,你们不会知道!
现在打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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