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欲杀了我两次之后,我才明白,畜生的血是暖不热的。
于是我收回怜悯,放弃感化他。
而白欲却于深渊之中,残忍又可怜地乞求:「救救我吧,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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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进了自己写的小说里。
系统给我的任务是:拯救反派,改变白欲必死的结局。
白欲,一个变态杀人魔。
我,一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废物写手。
更废物的是,我这具身体只有十三岁。
呵,毁灭吧。
「现在是 2008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北京时间七点三十分整……」
小卖铺的彩色电视机正在播放新闻联播。
2008 年啊,那白欲应该也才十四岁。
还没完全黑化,不慌不慌。
5 月 17 日啊……
5 月 17 日!
2008 年 5 月 17 日,春都路的一座筒子楼发生了火灾。
白欲的父亲和妹妹被大火烧死了。
白欲作为孤儿,被送进孤儿院。
但孤儿院才是白欲噩梦的开始。
少年白欲在孤儿院里被……反复凌辱,由此开启了他充满血腥和罪恶的人生,最终被正义的男主噶了。
要改变白欲的命运,就要把罪恶的种子掐死在摇篮里。
第一,白欲不能黑化。第二,白欲不能杀人。
大火是 7:35 分蹿起来的,现在已经 7:31 了。
还来得及,一定来得及。
五楼,五楼……
我冲进筒子楼,在拥挤的楼道里横冲直撞,终于找到了顶头插着小彩旗的房门。
筒子楼的隔音很不好,家里说话的声音稍微大一点,就能吵到邻居。
可白欲家门窗禁闭,听不到一点声音。
很诡异。
顾不上那么多,我一边拍门,一边喊:「白叔叔!白叔叔开门,白叔叔!」
我坚持拍着门,一定要听到里面的人给我回应。
一分钟后,门开了一条小缝。
十二岁的白欲探出头。
「眸色和发色都很深,黑色太重。肤色却很白,唇色殷红,红得过于妖艳。他像上个世纪睡在棺材里不见阳光的吸血鬼,漂亮,冰冷,但不像个活人。」
这张脸,跟我写得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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