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我这是捅了功德窝吧(第1页)

男朋友带我去旅游。

路上他迷晕我。

把我卖给一家三兄弟当媳妇。

可他不知道。

我不是人。

我是花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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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男朋友钱明辉说带我去他老家旅游。

「我家乡虽然比较偏远,但景色美,空气清新,晚上还能看到满天繁星,你肯定会喜欢的。」

钱明辉的眼睛很好看,此刻正低头看着我,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漫出来。

五官端正,皮肤白皙,这张脸可真太对我的胃口了。

我乖巧地拉着他的胳膊摇晃,语气里是显而易见的期待:

「哇,我好想去啊!可是……」

我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为难,接着钱明辉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一瞬:

「莹莹,怎么了?」

我捏着他的手指,微微嘟着唇低着头小声开口:

「我……我没出过远门,有点害怕。」

钱明辉皱着的眉舒展开,眼底弥漫笑意。

他握住我交叠在一起的手,把手指分开,十指交错相握。

「莹莹,别怕,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我小声「嗯」了一声,接着柔弱地贴近他怀里,搂上他的腰。

闻着他身上的味道,我沉醉得闭上了眼睛。

真香!

其实我不是人。

我是吃人的花妖。

我能闻到所有人身上的味道,心肠越坏的人散发出的味道越香。

钱明辉这个身体散发出的味道真是太香了,就像撒满了孜然辣椒调料的烤肉,冒着腾腾热气,勾引着我的味蕾。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忍住咬了他一口,听到钱明辉的倒吸声才回过神来。

「嘶……莹莹,你干吗咬我?」

「明辉,我太激动了,你不会怪我吧?」

我仰起脸,眨巴了一下大眼睛,故意可怜巴巴地看他。

钱明辉勉强笑了一下,安慰了我两句,立刻急匆匆离开了。

啧,可能咬出血了。

下次得收敛点,不然猎物要跑了就不好玩了。

我和钱明辉是在图书馆相识的。

我想借一本小说打发时间,那本书刚好在最上面一层。

我踮了踮脚,够不到。

正打算用妖力的时候,一道身影走到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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