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将病娇男主绑了,锁到黄金打造的笼子里。
铂金锁链拴脚腕,玫瑰金小镯扣双手。
撒谎撕烂嘴,逃跑打断腿。
一日三餐,粗茶淡饭,全都没有。
病娇强制爱,我可太行了。
1
我穿的书叫《金丝雀》,是时下贼流行的病娇强制爱。
男主厉殉是病娇,爱女主。
女配周诗意也是病娇,爱男主。
男主囚禁女主,强制爱;
女配禁锢男主,被反杀。
然后,我就接管了身体。
我看着胸口的三刀六洞,认命地叹气。
老道士不靠谱,都不知道给我找个完好无缺的身体。
第一次,给我找了个分尸的,还得我自己拼。
第二次,给我找了个破洞的,还得找棉球填。
下一次,一定让他给我找个喝药的。
2
周诗意的灵魂还没走,我忙活的时候,她就在一边歇斯底里地扭曲爬行:「我要厉殉,我要厉殉……」
得不到男主,她实在是不甘心,动不动就鬼叫。
烦死了!
我一脚踹过去,踩着她脑袋在地上摩擦:「闭嘴,再乱叫吃了你。」
我是厉鬼,吃鬼是寻常。
她的灵魂瑟瑟发抖,但执念不改。
那模样,看得我又踹了两脚:「丢人现眼的东西,连个病娇都当不好,一个男人都关不住,咋不菜死你。」
她恨恨地盯着我,眼睛红得像要往下滴血。
哇哇哇!
红眼病哦。
病娇文标配耶!
我可算是见到活的了。
就是味儿不太对。
我兴奋地捏着她脖子,指导:
「眼睛不够红,血不够多,你的红血丝离家出走了吗,红眼病怎么能没有血丝?差评!」
她被我一通折腾,哇一声哭了起来:
「我就不信,你能搞定厉殉。」
「他有钱有势有颜,智商高,还有病,我失败多正常。」
「你厉害,你行,你上呀!」
3
我行,我还真上。
周诗意是个小趴菜,智商堪比东非大裂谷的最凹处,就以为别人也是菜包子。
我挽起袖子,拍拍女配的鬼脸,说:「小趴菜,学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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