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费尽心思,用五年时间宠坏了「喜欢」的人。
他习惯我的顺从,我们亲密无间,除了不做情侣亲密之事。
直到,我亲手送上结婚请柬。
他彻底失控了。
1
「不冰的?」周厌泽仰靠在球场边的长凳上,指节轻抬,碰了碰我递过去的瓶身。
「冰的卖完了。冰的对嗓子不好,而且你刚运动完……」
没说出口的是,我顶着 36°的太阳跑了三公里,都没找到他常喝的苏打水。
「阿泽,喝我的,冰的。」一旁的系花温琳林从包里掏出粉蓝色的保温杯,倒了一杯可乐加冰。
周厌泽放下矿泉水,伸手去接冰可乐。
「哎呀,你小子真的过分。」我还没开口,一起打篮球的兄弟揶揄道。
「小絮絮,他不喝,我喝。」短刺头冲我咧嘴一笑,伸手要拿被某人嫌弃的矿泉水。
「嘶——」短刺头的手还没碰到瓶子,就被周厌泽拍飞。
「我说不要了吗?」他放下可乐,扭开矿泉水,往头上倒去。
水顺着他英俊的五官一路下滑,衣襟到胸口湿了一大片,介于少年和青年漂亮的肌肉线条显露无遗。
惹来一旁细碎的讨论。
他随手捋开额发,露出光洁的额头,汗珠细细流过利落的鬓角。
阳光下,发梢波光粼粼,活像一头神气的小猎豹。
很快他们重新上场比赛。
我没去看场上激烈的对决,安静替周厌泽收拾换下来的衣物。
听尖叫声也知道,某人又进了一个三分。
「陈絮,你俩这样算什么?」温琳林冷笑道,脸上挂着可爱的笑,旁人眼里怎么看都是在认真为周厌泽加油的模样。
「与你无关。」
「也是,不要钱的佣人,听话又不用负责,是我也不会拒绝。」她轻蔑一笑。
我没理会她的挑衅,把周厌泽的运动包收拾好,起身回家。
今天跑了很多路,我累了,不想等他了。
周厌泽的朋友都说,我是舔狗,温琳林是追求者。
区别是,舔狗没有转正的机会,以至于温琳林,从不把我视作对手。
他们并不知道,宠坏他,只是我的不良习惯。
2
温琳林第一次出现时,我正在给周厌泽挑米线里的芽菜。
他气我忘了他不吃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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