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莫从良(第1页)

为妓十三载,我为自己赎了身。

我以为不堪往事已成过往,别人却不会忘记。

我和弟弟被迫远走他乡,出城之日,正逢鞑靼人攻城。

弟弟好心救助了一马车的人,可他们却把魔掌伸向了救命恩人。

我看着比鞑靼人更穷凶极恶的这些所谓上流人士,我将一刀一刀地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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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年,也不是没有恩客要捞我上岸。

但我看着姐妹们的经历,不过是从一个火炕跳入了另一个火坑。

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当年离开家时,我已经十四岁,邻里都夸我是个顾家懂事的好姑娘。

我看着勤奋好学的弟弟与家徒四壁的境况,背着爹娘签了卖身契。

犹记得离家那日,年迈的父母一边老泪纵横,一边骂我擅作主张。

弟弟小志牵着我的衣角,不肯松手。

我告诉他们,我是去扬州的大户人家做侍女,比这丹阳县城的小姐还强些。

他们这才安了心。

谁知那杀千刀的人贩子,却把我卖到那肮脏之地。

这十三载受了多少苦,自不必说。

我认清了现实,擦干眼泪,只为自己筹谋。

这些年给家里寄了一些银钱,嘱咐爹娘买房置地,让小志好好读书。

爹娘只当我在扬州碰到了极好的人家,做了掌房的大丫鬟。

如今我成了自由身,回到了家乡。

爹娘早已故去,而小志知书达礼,长成了我想象中的样子。

自此,我们姐弟俩相依为命。

我开了一家食肆,生意还算不错。手头虽不宽裕,也足够我姐弟花费了。

这是过去的十三载,我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

我托人买了块上乘的玉佩,挂在小志腰间。

小志惊喜至极,却不肯收:「姐姐何必买这么贵的东西,若真有结余,也该为自己攒嫁妆才是。」

我强硬地把玉佩塞到他手中:「我看别的学子腰间都挂着玉佩,别人有的东西,我家小志也得有。」

「再说,姐姐年纪大了,不想嫁人。」

「以后小志成了家立了业,不要嫌弃姐姐累赘才好。」

小志握住我的双手,红了眼眶,急道:「姐姐这是说的什么话?小志能识文断字,全靠姐姐。怎么会嫌弃姐姐?以后再不要说这种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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