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捡到一个男人,他失忆了,只记得自己是京圈太子爷。
我呆愣了几秒,深受小说荼毒的我,给了他一个大比斗:「我还煤矿小公主呢!」
后来,我睡了他,跑了。
再次相见,顶级宴会上。
他一身高奢衿贵西装把我抵在墙角,声音沙哑又透露着疯批:「煤矿小公主……这么不负责的吗?」
1
上山砍柴的第 N 天,我捡回了一个俊美的男人。
他失忆了,我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名字时,他眉头轻皱告诉我。
他只记得别人喊他「京圈太子爷」。
深受各大太子爷小说荼毒的我,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那脑袋上。
「京圈太子爷?我还煤矿小公主呢!」
白眼都快翻上了天,我转身想走的时候,却被他拉住了衣角。
「你……能不能把我也带走?」
我下意识地想拒绝,但是对上那露出祈求的面容,拒绝的话却说不出来了。
我把他带去了镇子上,找到了当地的民警。
可是奇怪的是,依据他的面容,信息系统里并没有关于他的丝毫消息。
「他是黑户吧?」
听着民警的话,我有些懵。
从警局再次出来时,我的手里多了一张崭新的身份证。
照片上的男人面容白皙,五官立体,面部轮廓流畅,名字叫作南晨。
跟我姓,因为捡到他时是在清晨,所以单字一个晨。
我朝着身旁看去,男人冲我露出大门牙,眼眸如星光一般闪耀。
2
南晨在我家住下了。
其实,我也有私心。
一年多来,我都是自己一人生活,也有些腻了。
更何况现如今是丰收季节,家里的农活多一个帮手,我可以少累一些。
南晨每天起早去劈柴做饭,身着白色衬衫,露出精壮的腰身。
我瞥了一眼手机,在连续十天我都未在网上看到有关上流人士失踪的消息时,我竟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我倚靠在门上,望着他那绝美的侧颜,心情颇好地啃了两个苹果。
南晨的到来让我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了许多的乐趣。
他能记住我所有的喜好,山里交通不便,我随口提了一句我想吃喜善房的糕点时,他徒步二十多公里到镇子的最西边给我买了回来。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