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六年。
因为一根没吃完的棒棒糖,塑料棒上沾着口红。
我向沈翊提了分手。
他不以为意道:「扔掉就是,你不要小题大做。」
我看着他,眼睛眨也不眨:
「确实得扔掉,不过是把你扔掉。」
1
保姆提醒我给沈翊重新买一件西装。
之前那件,黏糊糊的糖渍沾满口袋,洗不干净了。
我拿起来闻了下,是青苹果味的棒棒糖。
可沈翊从不吃糖,甚至闻到甜味就犯恶心,所以在一起后我基本就没再吃过糖。
我轻抖西装,塑料棍子掉了下来,头上粘着黏腻的口红。
原来不是沈翊吃的糖。
我盯着那抹红愣在原地,手脚冰凉。
是怎样的喜欢?让他情愿撇除生理反应也要将这根吃剩的棒棒糖装进西装口袋,化了都舍不得丢。
……
晚上沈翊下班,没看出我的异样。
他神色晦暗,揉着眉心说太累,抱被子去了书房。
趁他熟睡,我悄悄将他手机解锁,躲在厕所翻看,就像一个迫切寻求真相的小偷。
聊天置顶是一个眼熟的头像,备注是助理吴瑶瑶与可爱的小猪表情。
一年前沈翊似乎换过助理。
他和我抱怨,人事部新招的助理太蠢,明明有专门带教的前辈,却要大小事都来麻烦他。
他提起新助理时眼中闪过一丝嫌恶,愤愤地告诉我不会让她转正。
看来,她还是转正了。
我点进聊天界面,没什么特别的,只有工作上的交流。
我不停往上翻,直到看见 5 月 27 号的一条消息。
【我在公司加班,停电了,好害怕呜呜……】
沈翊没有回。
我回想 5 月 27 号那天沈翊的举动。
哦,那天是我的生理期,肚子痛得直不起身。
正在给我熬姜茶的沈翊收到一条消息后,面色凝重。
我以为是工作上的小问题,央求他就今天留下来陪我。
他看我的眼神嫌恶得让我陌生。
他说:「舟舟,别不懂事。」
双手不停颤抖。
我翻到 5 月 20 号那天。
吴瑶瑶发了一张图片,背景是碎裂的玻璃碎片和她鲜血淋漓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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