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配平文学里的女主闺蜜。
日常在遍地富二代的贵族学校里帮她装逼打脸,抬高身价。
在我的庇护下,她成功以贫民身份攀上太子爷男主,成就一段佳话。
为了感谢我,转身把我许配给了一穷二白的竹马。
一个初中辍学,每天踩着豆豆鞋在校门口游荡的花臂黄毛。
我人都麻了。
她却一身高定,用戴着百达翡丽的手握住了我:「窈窈,爱情是没有办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你们真的很相配。」
再次睁眼,我微微一笑,将她的手放在了她竹马手里。
「既然爱情是没有办法衡量的,这么好的竹马我就送给你了!」
1
月黑风高夜,我拉着小小的行李箱,茫然地站在公路上。
直到一辆鬼火破空而出。
带着五光十色的彩灯,一路不灵带闪非常骚包地停在了我的身边。
鬼火上的黄毛抻了抻大花臂,摸摸锅盖头,以一套丝滑连招定格在四十五度角仰起的下巴,示意我上车。
「窈窈,哥带你奔向自由。」
说着,拉着我的箱子把我往后座上带。
我看着他被烟熏成酱黄色的牙齿,猛地一个激灵。
啊啊啊啊啊你别过来啊!
我一箱子撂过去,他连人带车倒在地上。
我趁机扭头狂奔。
去尼玛的自由!
老娘好不容易穿书,成了白富美,肯定不能被你这个混混糟蹋了。
昔日林黛玉,秒变风火轮。
两条腿倒腾的飞快,生怕慢一点这泼天的富贵就没了。
黄毛捂着屁股追在我后面,距离越拉越近。
「窈窈,你怎么了窈窈?」
「不是说好了要和我一起远走高飞的吗?」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表情痛苦,肥厚的鼻孔开开合合,丝滑的锅盖头也因为摔跤变得凌乱,不再优雅。
「你一句不喜欢那个家,我就放弃所有带你走,走之前还特意换了带有你名字的灯牌,花了我整整八十块啊!就是要给你最大的安全感,替你宣示主权。」
「可你竟然把它弄坏了,还转身就跑,到底什么意思?」
被他抓住的地方仿佛有一万只蚂蚁在啃噬,我使劲地扒拉着,「你放开我!鬼才要跟你远走高飞,我要回家!」
黄毛瞪大了眼睛,一脸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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