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姐从小带回家的玩伴,是要用生命保护她的骑士。
小姐 18 岁那年,家中破产,父母自杀而死。
我放弃学业,打工供她读书,她却在酒吧夜夜笙歌,将我踩在脚下。
后来,小姐跟了京圈太子爷,把我的东西全部都扔了出来。
我一言不发,坐上了出国的飞机。
再一次见面时,我已是学业有成的医生,而她却没能成为自己口中锦衣玉食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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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小姐那年,只有六岁。
孤儿院的院长听信旁人的话,觉得我是惹是生非的坏孩子,大雪之日将我关在了门外。
我无处可去,只能在漫天雪花之中抱紧了自己的膝盖,蜷缩在大门口。
寒冷与饥饿仿佛将我全身笼罩其中,我的视线慢慢变得模糊,连呼吸都变得缓慢而沉重。
直到一双粉红色的雪地靴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我抬起头,看见了一张粉嫩的,藏在雪白色帽子下的脸。
「爸妈!这里有个小哥哥!我可以带他回去吗?」
昏迷前我在心中告诉自己,无论将来遇到怎样的事情,这一份恩情,足够我用生命去还。
我就这样留在了小姐身边。
小姐的父母告诉我,是小姐将我救了回来,我会是她的玩伴,但,也是她的盾。
小姐生的好看,从小到大,喜欢她的人不再少数。
我对外是老爷和夫人认下的义子,小姐却从不叫我哥哥。
她只是一次一次喊着我的名字,从沈逸,变成阿逸。
小姐是我见过最像公主的女生,笑起来的时候带着甜甜的酒窝,一双眼睛弯成天边好看的月牙,明媚动人。
她本该一直这样下去。
做象牙塔里的公主,被宠着,被照顾着,直到花儿成熟,找一个她爱的王子,没有女巫,也没有诅咒。
但小姐 18 岁那年,老爷和夫人却因为投资失败破产,在天台双双自杀而已。
我至今都记得,那一天的天空,阴沉的仿佛下一秒就要落下来,然后将我和小姐全部压成肉泥。
「沈逸,我没有家了......」
我匆忙赶到医院的时候,小姐就坐在太平间外面的长椅上。
她的身上还穿着淡粉色的裙子,裙摆处沾染上的鲜血一寸寸往上爬,像是被怨鬼索了命一般的可怕。
她抬头看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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