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冲破穹隆(第1页)

我妈生我,是为了吸血。

从小我在家受尽苛待。

当我以市状元的身份考上北大,我妈要逼我回家嫁人,为了挣彩礼给我大哥买房子。

可,还有哪门子哥哥可以帮啊?

大哥疯了,二哥不认父母。

看着瘸腿的父亲和疯掉的母亲。

我这从小不受待见的女儿,就更没理由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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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出生,是不被期待的。

妈妈怀我时,我上头已有两个哥哥,一个大姐。

本来我是要被打掉的,但我妈发现怀孕时,我已经六个月大了。

医生说妈妈身体不好,这时候打胎,很容易出意外。

听说是奶奶在门口做了主。

「女娃就女娃吧,家里两个女娃,以后刚好一人给一个孙子换个媳妇回来。」

于是我在不被期待中,承担着托举李家男儿们的重担,出生了。

「......」

妈妈不喜欢我。

因为在我之前,她已经有了三个子女。

对我这个排行第四的小女儿,她属实再分不出多少母爱来。

听说在生我的第二天,妈妈就下地干活了。

因为大哥马上要开学了,需要用钱,她赶着把稻谷车出来,拿去卖钱。

也因此,在出生第二天,我就再也没喝过一口妈妈的奶水。

当然,家里也没钱给我买奶粉。

但办法总是有的。

比如,农村的大锅煮米饭时,要先将米汤滤出来,再拿米饭上锅蒸。

爸爸妈妈姐姐哥哥们吃米饭,而米汤,是独属于我的。

可能是知道最好不要给爸妈添麻烦,大姐说,我从小就好养。

我永远都不吵不闹,安静地躺在床上,等大人们给我喂食。

小时候,连病都没生过。

除了身体有些消瘦矮小,头发像鸟窝一样顶在头上,发黄枯燥。

到了三四岁时,我就已经可以给家里做些事了。

比如在地里田间跑腿,给爸妈递些农具。

比如和大姐一起去堰塘边洗全家人的衣服。

比如在大姐做饭时,坐在灶口烧火。

我最喜欢的就是烧火。

因为大姐知道我笨,烧火老是熄。

所以她会一边说我笨,一边挤开我往里边添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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