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年年有余(第1页)

弟弟出生后,我从没人要的孩子变成了弟弟的保姆。

吃弟弟的剩饭,冬天用冷水给弟弟洗衣服。

弟弟在外面惹事,我还要跟着挨打。

我妈让我打工给弟弟买手机的时候,我被醉汉掐死在小巷里。

家里人嫌我没用,甚至不愿意为我收尸。

一睁眼,我重生在了弟弟十二岁那年。

我听见有声音问我:「你可以随意交换两样东西,除了身份。」

我说:「那就交换一下家里人对我和我弟弟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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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问我要不要去市里买两套好看的衣服时,我愣住了。

上一辈子,家里人嫌弃我是个女孩,说什么也不肯养我。

我每天跟家里的狗抢饭吃,和垃圾同睡。

为了生二胎,他们对外宣称我脑子有毛病,是个傻子。

我就像一个没人要的物件,被丢在垃圾堆里,不人不鬼地活到陈赐出生。

陈赐出生那年,他们发现可以拿我当免费的保姆。

于是,我的地位稍微上升。

可以住在干净点的地方,因为弟弟一哭,我就要第一时间跑过去哄他。

不能把脏东西过到陈赐身上。

然而,也只是比之前稍微好过一点点。

我吃着他们的剩饭,一年四季都用冷水给他们洗衣服。

有时候陈赐在外面惹事,还会推我出去挡刀。

我被打得鼻青脸肿,他的那些不入流的朋友指着我的衣服笑嘻嘻地说:「真是不要脸,穿衣服不是露腰就是露腿,这是要勾引谁啊?」

我只能扯着衣服羞愧地往回走,但是怎么用力,都没办法遮住身上青青紫紫的伤口。

陈赐十五岁那年,想要一部新手机。

我妈逼着我打工赚钱,可第一笔工资到手的时候,我就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醉汉给拦住了。

他瞟了一眼我身上明显过小的衣服,笑得肮脏,断定我是那种经常乱搞的人,下手的时候格外狠。

我打工赚到的钱全部被抢走,身上的衣服也被撕得稀烂。

整个人像一个带血的破布娃娃一样,被丢在漆黑的小巷里。

我妈听到消息赶过来的时候,只远远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声:「晦气,手机钱都没保住。」

然后,皱着眉走了。

因为家人的漠视和虐待,上一辈子,从生到死,我都在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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