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节 愿无忧(第1页)

我养了一只狗,最喜食人心。

某日它却突然疼得在地上打滚,扭曲,阴暗爬行。

「小莲儿救我,这人的心也太苦了!」

没办法,为了救狗,我只能去找被吃了心的人。

城郊破庙,满身血色的瘦弱少年蜷缩在角落。

他抓着我的裙摆气若游丝:「只要五两银子,这条命便卖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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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大地,修仙者众。

然仙家讲究缘法,若机缘到了,无心亦可成仙。

比如我,还有跟在我身边的富贵。

我原是普通人家的女子。

几十年前,青州大旱,粮食颗粒不收,百姓无以为食。

饥荒之下,竟有人狠心易子,换而烹之。

爹娘不忍幼弟受饿,思量了整夜后,终是决定将我卖给路过的老道士,换了三碗小米。

彼时卖孩子的人很多,老道士却一眼就相中了我。

他说我命格够硬,正合适做他的药人。

老道士没看错,我的命格确实够硬,吃了他上千枚还在试验中的丹丸,却还活着。

后来,老道士终于炼化出了极丹,食之便可飞升成仙。

可他却因为太过兴奋,一口气没上来,当场便死翘翘了。

老道士死时,手里还攥着刚炼化的两枚丹丸。

他的眼睛瞪得老大,怕是死不瞑目。

而我因为吃光了观里的存粮,实在饿得受不了了,也顾不得老道士这次炼出的丹丸会有什么副作用,抓来便往嘴里塞。

富贵原是老道士的狗,在我之前,老道士用它来试药。

我与它也算是半个道友。

于是我也不藏私,将两枚丹丸分了一颗给它。

我们一人一狗,就是这样误打误撞成了仙。

按照常理,九州凡修炼成仙者,可前往蓬莱大陆,登名造册,享世人敬仰。

然富贵与我却选择游历四方,每过十年便迁居别州,以防被人看出容貌不曾改变。

我们一致觉得,蓬莱大陆的仙家多是苦修十数年才得以飞升,想来勤奋得厉害。

而我与富贵这种踩了狗屎运的,就不好与之相提并论了。

不如吃喝玩乐,潇洒快活去。

兜兜转转数十载,我们又回到了青州,住进了道观。

富贵成仙后,最喜食人心。

倒不是真的用刀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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