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他的伤痕(第1页)

去给未婚妻送午饭的时候,我听到她在办公室和男同事谈笑风生。

偶然间聊到了我,她的语气嫌恶。

「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那个讨厌程度不亚于周末楼上的装修声。」

「电话挂断以后,我的世界都清净了。」

「他总是穿短袖把那些伤疤露出来,不仅难看给我丢人就算了,估计也是想提醒我不要忘了他救过我的命,你不懂,真的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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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如大概不知道,我此刻就在门外。

我看着手腕上纵横交错的一道道伤疤,自嘲地笑了一下。

那是大学的时候,社团组织爬山,我和她因为泥石流被困在了山上。

等了好几天等不到救援,我怕她被渴死,割开自己的手臂,把自己的血喂给她,才续了她一条命。

医生说再晚救援一步,我整条胳膊就废了。

原来她也很嫌弃吗?

明明昨天晚上还跟我说,让我不用刻意穿长袖把这些伤疤遮盖起来,她从来都不会觉得难看。

明明每次看到这些伤疤都会热泪盈眶地抱住我,说:

「谢谢你阿言,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没有今天了。」

我到今天才发现,她是个演技特别好的演员。

连这些热泪盈眶和感动,都可以装得很好。

说的时候,大概心里已经吐槽很多遍了吧。

「景如,我听说他还有偏头痛的毛病,用的是最好的中药调理吧?」

「啧,一个月保守估计五位数,你挣钱也不容易,每天应酬这么辛苦,他就没想着帮你分担点吗?居然一直都是无业游民?」

偏头痛也是当时在雨里背着她找出路太久太久,最后高烧得到的后遗症。

我其实不是无业游民,只是个人设计师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不用坐班。

她给我的每一分买药的钱我都存着,本来想等一个合适的机会,去给她一个足够大的惊喜。

大概是没机会了。

我没动,想听听她怎么说。

「呵,用几条伤疤换一辈子的软饭,他心里大概高兴死了吧,我在外面喝酒喝到吐,他在家里优哉游哉。」

「倒真是好福气。」

我虽然看不见她的脸,但是能想象得到她到底有多咬牙切齿。

下一句话又陡然换了种语气:「易哥,还真不是所有男人都跟你一样,我现在是软饭男缠身,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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