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孟檀昭身边最出名的舔狗。
四年来,我百依百顺,俯首帖耳。
她因白月光爱上贫穷的平民,而赌气和我这个平民在一起。
所有人都说,我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就连孟檀昭也笃定,我就是一只忠心耿耿的狗。
可她忘了,最了解她的狗,才知道咬哪里最疼。
1
沈逸青不喜欢孟檀昭,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他嫌弃孟檀昭满身的铜臭味,嫌弃她的嚣张跋扈不近人情。
而我喜欢孟檀昭,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旁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也只会笑着看向坐在人群中间的孟檀昭。
她衣着光线,从头发丝到脚趾都是被精心呵护着长大的玫瑰的样子,挑起的眉毛和上扬的眼尾带着跋扈的美丽。
「因为她璀璨艳丽,是我贫瘠人生之中难得一见的美景。」
人们赞叹我对孟檀昭四年如一日的爱与包容,甚至连她身边那些过去看不起我的少爷小姐,偶尔都会劝我几句。
「檀昭这人是你捂不热的,趁早放弃吧,她啊一颗心都在沈逸青身上。」
面对这样的劝诫,我也只是感激的笑一笑,然后仍旧自顾自地替孟檀昭跑腿。
深夜的一通电话,我就能骑着自行车穿过整座城市,只因为她说想要吃那家的糕点。
她不是不能使唤别人,只是每当在沈逸青那里受了委屈,孟檀昭就要用使唤我这件事情来找回一点点信心。
好像这样就可以证明,她孟檀昭不是没有人要的垃圾。
而我,甘之如饴。
可那一次却并不一样。
我生了病,发了高烧到 39 度,躺在床上浑浑噩噩了一整天。
孟檀昭的电话在凌晨两点响起,电话那头的背景音杂乱刺耳,大概率又是在酒吧这样的场所。
我从床上坐起来,单手捂着疼痛欲绝的脑袋,努力听清楚孟檀昭所说的每一句话。
「宋意玹!现在过来接我!」
她将地址发到了我的手机上,单单只有这样一句话,孟檀昭便挂断了电话。
我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嘟嘟声,看向窗外打在树叶上发出清脆声响的大雨。
倾盆如海浪之势。
黑暗之中,我独独只能听见暴雨和自己的心跳声混合在一起。
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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