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顾晨之十年,本以为他允许我在他身边是因为他也喜欢我。
但我没想到会在他家遇到别的女人,甚至那个女人还穿着他的衬衣,那衬衣还是我买的。
我决定放弃了。
顾晨之却幡然醒悟,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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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有人照顾,我就先回去了。」我站起身准备离开,刻意忽视掉面前卿卿我我,旁若无人的两个人。
哪怕正享受着贴心喂水果服务的那个男人,是我喜欢了十年的顾晨之,我也难得一见地没有反应。
顾晨之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但是我知道,他这是默许了,十年的陪伴,我还是能够轻易读懂他眸子里隐藏的意思。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原来真正放弃,比我想象中的要容易很多,我也没有脱层皮。
出了医院,冷风一阵一阵地灌进我的衣服,有些凄凉,但是我好像就这么突然间,不喜欢了,努力了整整十年,我都快二十八了,还是没有成功。
罢了,我们没有在一起,遗憾的该是他,不是我。
打车回到租住的公寓,正在玄关处换鞋子,手机铃声响起,我熟练地从包包里面将手机拿出来,有些头疼地接听。
「妈。」
「晨之今天不是出院吗?怎么样了?」
我有些疲惫地捏了捏眉心,赤着脚走到沙发边,将整个人陷进软软的沙发里面:「不知道,有人接他。」
「不是你接他出院吗?晨之妈妈说他电话打不通。」
妈妈的话音刚落,我就看到了躺在我手提包里的顾晨之的手机。
记忆慢慢汇拢,刚刚拿他手机办出院手续来着,忘记还了,又被他调成了静音,难怪我没有听到电话响。
「我知道了,我现在过去。」
说完,自顾自地挂了电话,也不管我妈在电话那边的谆谆教诲了,在医院衣不解带地照顾了顾晨之几天,我现在确实是有些累了。
只想尽快解决这些事情,好好睡一觉。
随意套了双拖鞋就出了门,当初为了能够离顾晨之近一些,我在离公司三四十公里的地方租了房子,哪怕每天上下班要花五六个小时,我也乐此不疲。
好在我有顾晨之家的钥匙,把手机放下就离开。
只是没想到的是,我刚打开门,迎面就看见了光着腿的陈沐沐,正穿着顾晨之的衬衣从客厅走了过去:「晨之,你那个沐浴露没有了,有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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