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言诺,噢,不对,现在应该叫林诺了。
我大哥叫言砺,他从来都不喜欢我,从小到大,也没见他给我摆过什么好脸色。
当然我也不太喜欢他,他今天敢骂我一句,明天我就能让他的钢笔溅墨,出门滑倒,西服褪色,找不到裤衩……
久而久之,我俩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
大概是因为这个,当发现我是被抱错的时候,他第一个将我赶出了家门。
那天下着大雨,我甚至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人就已经被丢出了门外。
我蹲坐在家门口,浑身湿透,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放我进去。
直到我被一对中年夫妇接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被抱错的……
1
从没想过这扯蛋的人生会被我碰上。
没有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我极其不适应,房子狭小到似乎难以落脚,床板太硬,睡得我腰酸背痛,身上穿的衣服也一直磨着我的皮肤,直到过敏了,我的新父母也只是叫我忍忍。
「总要适应的。」
我觉得他们说得对,现在我不过只是个灰姑娘而已,有什么可挑的。
噢。
不对!
灰姑娘还有一个王子呢,而我什么都没有,充其量也就是个小土妞。
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拿,现在还真是身无分文。
现在的父母倒是对我挺好的,想着我还没有适应新生活,他们早晚出摊,也没怎么叫我去帮忙。
我最多就是在家里帮着穿了个串串。
可我总要找点事做啊,总不能天天在家啃老吧。
于是我主动提出要去帮忙。
「我要融入这个大家庭,明天就跟你们一起出摊。」
于是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叫了起来,这一霎那,我就后悔了,为什么自己要说出这样的话。
这也太早了吧!
「我觉得可以再晚一点。」
林爸林妈以一副早就知道我会这么说的表情看着我,我觉得自己一定是被歧视了。
搞笑!
瞧不起谁呢!
我腾地一下从床上弹了起来,斗志昂扬地举起拳头。
「走,今天一定要成为路边摊一霸!」
林爸林妈:「......」
好吧,我又从他们眼中读出了无语。
头一次见这些学生党上班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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