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救赎文的恶毒女配,我觉醒了。
原文中,被我处处刁难的男主,傍上了女主这条大腿。
借着女主的资助,他个心底阴暗的垃圾,竟当真麻雀变凤凰。
可怜女主恋爱脑晚期,被他害得家破人亡,却仍执迷不悟。
最终硬生生被从高高在上的云端,拉入泥潭。
而这一次,当女主试图向男主伸出援手时。
我抢先一步,向女主卖起了惨:
「姐姐,我比哥哥听话,还比他知恩图报,你帮帮我好不好?」
忽略男主憎恶的视线,女主对我扬起嘴角:
「好呀,正好我也不想养嗜主的野狗。」
01
我是一篇救赎文的恶毒女配。
意识到这点时,我正握着根铁棍,粗暴地指着男主曾光霁骂:
「下次再敢让我看见你偷徐奶奶的钱,我就剁了你爪子喂狗吃,欺软怕硬的杂种。」
在同条街的混混里,我最看不惯曾光霁,他那醉鬼爹一喝多就满街追着他妈打,扯着他娘头发成缕地掉,胳膊上没块好皮。
曾光霁这孽种不仅不帮着他娘,还替他爹监督着他娘不让她去报警,平地里在街道鬼混时,专挑视力不好的老人摊铺偷钱,气得我没少堵着他打。
我愤恨地磨牙,看这狗崽子愈发不顺眼,举起铁棍作势欲抽,却猛地被人拽住手腕。
谁这么不长眼,连我的霉头都敢触,我不耐烦地扭头,目露凶光地张口欲骂,视线却被一袭白裙晃了眼。
住这条街上的不是难糊口的穷人,就是跟野狗抢饭吃的无赖,很少能见到同眼前女人这般不染风尘的存在。
也在此刻,大脑内突兀传来撕裂般的痛楚,一长段加速影像般的小说章节涌入脑海,内容真切得如同我亲身经历过般,却是我未曾涉足的未来。
在那本小说中,我会因往日对曾光霁的殴打遭受惨烈的报复,被街边的流氓揍得残废不说,还被强迫我嫁人的父亲抓回丈夫家,最终在丈夫家不堪受辱自缢。
而曾光霁这败絮其中的混账,却能凭借天运逢贵人,从此走上被女主程诗筠救赎的道路。
哪怕他将程诗筠害得家破人亡,却因装出伪善面孔拯救身处低谷的程诗筠,让程诗筠从此爱他爱得痛彻心扉,甚至得知真相后,只为他一句后悔,不惜殉情。
无可救药的恋爱脑,不愧是被娇生惯养溺爱大的有钱人,脑子跟被蛀虫啃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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