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男友家破产时毫不犹豫甩了他。
谁想再见面,却是在酒吧的包厢内。
已经成为商界新起之秀的他高高在上。
面无表情地任由怀中女伴将一瓶红酒从我头上浇下。
而我只是微笑抬头:
「先生,您的这瓶,一万八千八。」
01.
冰冷黏腻的酒液,顺着头发,滴入我的脖颈里。
上好的葡萄酒酒液清亮,将我身上的侍者服晕出深紫的色泽。
我面前的女人大约是第一次做这种羞辱别人的事情,倒酒的手还微微颤抖。
身后传来男人毫不掩饰的嘲讽声音:「这女的当年嫌贫爱富甩了我们姜哥,现在还不是没傍上大款,要靠在酒吧里,卖笑生活。」
说话的人叫曾苟,我曾经的大学同学。
而他通过贬低我也要讨好的人,现在正坐在酒吧的沙发的中心上,面目清冷英俊,不怒自威。
姜硕,我那谈了三年恋爱,最后在他落难时,毫不犹豫被我一脚踹开的,前男友。
酒吧昏黄的灯光下,姜硕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似乎我哪怕再如何被人羞辱,对他来说不过是个陌生人而已。
曾苟眼见姜硕对眼前这场闹剧不发一言,说出的话语更加过分:
「我说黎清姿啊,你这天天在酒吧里干活,就真没遇到一两个大款什么的?」
说着,他不怀好意的目光在我身上巡视一遍,淬了毒般的恶心。
「我瞧着你这本钱也不错啊,都当婊子了,就别太挑了。」
「实在不行告诉我一声,给你介绍几个四五十岁的大老板,我还是能做到的。」
曾苟大学时候便是这般,对女生评头论足,以造女生黄谣为乐。
我和姜硕谈恋爱的时候就极不喜欢他这种做派,曾委婉地表示让姜硕离他远一点。
那个时候姜硕怎么说来着:
「曾苟他就是爱口嗨,其实没什么坏心眼。」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渣的朋友未必是人渣,但也绝不会是什么清白好人。
而我,现在还轮不到一个人渣欺负。
02.
「曾老板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习惯了靠自己双手挣钱。」
「走捷径的花招我学不来。」
「不像某些人,要靠给别人当狗,伸伸狗腿子,摇尾乞怜,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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