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将菜刀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跟着就像失心疯一般在客厅里搜寻起来,谁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常年生活在山中,萧云的眼睛适应黑暗的能力很强,他很快在茶几下面的一个小塑料口袋里找到了一个装维生素片的空药瓶。
萧云端坐在沙发上,咧着嘴用菜刀割破了他左手虎口的皮肤,血珠赶趟儿似地往外冒。以萧云的铜皮铁骨,如果他不借助蓝蕴珠调整自己的皮肤状态,别说是刀具,就连子弹也未必能伤他分毫。
只见他将手心的血珠一滴一滴的滴入身前的药瓶中,直到滴满一整瓶,萧云这才从兜里掏出他的“手巾”将伤口周围的血迹擦拭干净。
跟着他便倒在靠枕上,借着月光,看着手心的伤口飞速地愈合。打个哈欠的功夫,萧云手上的伤口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连一丝痕迹都找不到,先前还能感受到的那阵刺痛如今也是荡然无存。
萧云用盖子拧紧装满他血液的药瓶,抓在手上把玩了一下,喃喃自语道:“若冰姑娘,你不仁,洒家不能对你不义。既然看到了你脸上的伤痕,洒家就不能坐视不管,希望你恢复美貌之后能够快乐的生活。”
萧云依稀记得今天李若冰要出席一个什么活动,他准备把这瓶可以治疗烫伤的血液给李若冰送过去,也让李若冰看看他奋斗的决心。当然,那指腹为婚的事萧云也不想再提了,爱如果是求来的,他也不想要。
天麻麻亮,萧云便将药瓶揣进兜里,离开了朱雅兰的家。
走出小区时,天也没有放亮,路旁有两个环卫工人在专心的清理街道,枝桠扫帚发出“嗤嗤”的声音。
卖早点的小贩早早地将车蹬到了小区门口叫卖,萧云腹中无物,买了一笼包子便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兄弟,这么早去哪里呢?”出租车司机睡眼稀松,打着哈欠问道。
“对呀,去哪里啊?”萧云这才意识到昨天的广播并没有提到李若冰要参加活动的具体位置,“你说呢?”
“神经病,我怎么知道你要去哪里?”司机没好气得说道。再三追问之下萧云还是说不上去哪里,司机只好将萧云赶下了车。
“有什么了不起的,洒家自个儿找去,反正那什么发布会下午三点才开始,洒家有的是时间。”萧云索性不再叫车,自己开着他的十一路车朝主城区方向走去。
住在山里的人常年和大自然打交道,对天气的变化很敏感也很精通,所以昨天萧云才觉得刘贞贞有事瞒着她,说下雨去不了青山公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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