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某文的‘物尽其用’原则,二人收拾收拾,在苍参妈妈带着它的小宝宝离开之后不到半个小时,便整装待发,离开了旅居的山洞。
“我还以为只有我们这些做盗贼的才擅长于这些背地里偷偷摸摸地跟踪别人的行径呢,没想到我看你小子也挺在行的嘛~”途中,寒绯因为对文斌‘鸡鸣狗盗’的行为多少显得颇有微词,所以一路上虽然还不至于‘怨声载道’,但也是诸多挑剔。
“咦,难道你还没有看得出来吗?”文斌就半开玩笑地跟他调侃道:“咱们同行啊!”
“……”
寒绯无语了,上下打量了打量面前这位小哥,不由得哼哼:“我看出来了~不仅是‘同行’,我看你还是‘个中高手’哩!”
文斌立马侧身拱手为礼,怡然自得地笑道:“兄台果然好眼光!”
“我去你的个铲铲!!”
一句话把寒绯气得,火冒三丈,当即飞起一脚,大咧咧地踹向文斌的屁股,却被那早已经‘料事如神’的坏小子往旁边小跳闪身避开了。
“喂喂喂,现在可不是瞎胡闹的时候啊!”看见寒绯还想要再扑上来补上一脚,文斌连忙抬手制止道:“万事以任务优先,有啥私人恩怨,咱们事后空闲下来再说~”
“……好吧。”
虽然二,虽然混,可到底这小子还是做盗贼出生的,身体里流淌着他父亲‘通天’的血脉,对于一些江湖规矩,还是了然于心的。
俗话说:家有家法,行有行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即便是做盗贼这一行当的。
既然接了任务收了钱,那么你就得替雇主卖命,任务做好了,那是你分内应该的事情,主人爱赏不赏,没定数,都随主人喜欢;
可要做不好,即便是把你这条命都给搭进去了,那你也就是‘因公殉职’、‘死得其所’而已,主人若心好,还替你收收尸,在土里挖个坑给你埋了,那是主人对你的恩德,若主人不高兴,那你便是暴尸荒野,任凭豺狼虎豹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也没话说。
盗贼,大为‘盗’,小为‘贼’,做贼或尚可偷鸡摸狗、不讲信义,可一旦做大,成家立业,确立了帮派,建立了名分,在社会上有了招牌和名誉,你若再只顾一己之私,昧着良心做些尽受世人鄙夷的事情,那九成九是活不下去的。
不仅雇主要捶胸顿足,指着鼻子骂娘,就连会里的兄弟们,帮主、堂主、舵主们,一个个只怕也要四方下达追杀令,恨不得将你除之而后快了。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