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6章 罪有应得(第1页)

?第836罪有应得

下面继续宣判原滦县县长陶玉一案,陶玉在任滦县县长一职期间,多次收受贿赂,构成了贪污罪,现已经追回部分脏款,根据中华帝国之相关法律,判处陶玉死刑,立即执行,同案犯高二平,帮助陶玉收取贿赂,同时也自己也有收受贿赂的行,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书 海 阁 >-

对于曾经帮助陶玉作了一些坏事的张三、李四二人,经过教育决定免予追究责任,但是其二人必须要在地方的看管下义务劳动半年,以此弥补以前的过错。

其它还有一些干部也有参与了受贿行的,除追回所收的脏款以外,有的判刑,有的开除公职,还有的判处劳役。

也有一部分的官员,虽然的收受贿赂的行,但是他们积极参与了揭发行,积极退脏,并且有立功表现,也不再追究其罪行。

还有一位原来的副县长,于反对陶玉的一些作法,已经被他给弄到了财政局去管财政和税收工作,他收到了孤玉给他的一千元元的脏款,但是他却是把钱存了起来,并且写了一份详细的材料,现在陶玉和势力比较大,他也没治,只好把材料自己收藏着准备以后上告,现在他最早把那材料和款子交给了冯三胜。

冯三胜经过考虑又恢复了他的副县长职务,并安排他继续分管财政收入这一部分。

冀东地区的这一件案子,于媒体方面的宣传很快就传遍了全国。人们对此事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议论。同时也对全国的各级官员再一次地敲响了jing钟,不能贪污,一但是有了这种行,那就离死不远了。

同时伍庭芳也在给政务院的报告中说明,我们的司法工作还有着许多的工作要去作,同时也要建立健全一些的法律部门,像是法院、检察院等。一些人进行辩护的律师制度,也都要建立起来,不能再像原来一样基层主要的干部一人说了算了。因这里面的弊病太多了。

李振华知道这些情况,但是如果是一个集团进行贪污的话那赞美就更大了,关键还是要有一个制度。一个可以及防止贪污现象出现的制度,一个能让广大的老百姓进行监督的制度,现在执行的比较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官员们透明的薪金制度,你的收入直接就已经限制了你的消费了,如果你要是明显的超出那就有问题了。

那就要从地方到高层都要有一个完善的机构,那就是要有各级的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机构。

滦县经过这一番整治,从上到下已经发生子很大的变化,冯三胜不甘心于只作一名“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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