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子曰:“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中的这句记载,看似简单,却蕴含着孔子对人生核心命题的深刻思考。“罕言” 并非 “不言”,而是 “不轻易言说”—— 对 “利”(利益),他克制言说,避免世人陷入功利迷障;对 “命”(天命),他审慎言说,引导众人敬畏却不盲从;对 “仁”(仁德),他深沉言说,将其作为毕生践行的信仰而非空谈的口号。春秋时期,社会动荡,功利主义盛行,人们或追逐私利而背弃道德,或盲从天命而放弃努力,或空谈仁德而缺乏实践。孔子的 “罕言”,正是对这些乱象的清醒回应,为后世划定了对待利益、天命与仁德的理性边界。在当代社会,利益诱惑、命运困惑、道德滑坡等问题依然存在,重新审视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对构建健康价值观、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溯源:春秋社会背景下的 “利”“命”“仁” 困境
要理解孔子 “罕言利与命与仁” 的深意,需先回到春秋时期的社会语境,看清当时人们在 “利”“命”“仁” 三个维度面临的普遍困境 —— 正是这些困境,让孔子选择以 “罕言” 的方式,传递审慎与理性的态度。
(一)“利” 的泛滥:功利至上,道德滑坡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原有的 “以义为上” 的价值观逐渐被 “以利为先” 取代。诸侯为争夺土地、人口与财富,频繁发动战争,如齐桓公 “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的表象下,实则是为了齐国的霸权与利益;卿大夫为谋取私利,相互倾轧,甚至弑君夺权,如鲁国的季孙氏 “三分公室”,将国家权力与利益据为己有;普通民众也受此影响,为追求眼前利益,背弃道德规范,出现 “父子相残”“兄弟反目” 的现象。
《左传》中记载的 “郑伯克段于鄢”,便是功利至上的典型案例:郑庄公为巩固权力,纵容弟弟共叔段扩张势力,待其叛乱后再一举铲除,表面是 “维护国法”,实则是为了个人权位,完全不顾兄弟亲情;共叔段则为争夺王位,不惜背叛兄长,最终落得逃亡的下场。这种 “为利弃义” 的行为,在春秋时期屡见不鲜,导致社会道德滑坡,人际关系紧张。孔子目睹此景,深知过度言说 “利” 会加剧功利主义泛滥,因此选择 “罕言利”,引导世人关注 “义” 而非 “利”,重建道德秩序。
(二)“命” 的迷思:盲从天命,放弃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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