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出?”
    “你不是想看看吗?”
    邋遢男那双眼睛死死盯着入口处弥漫进来的星月清辉,身子抖如筛糠,居然崩溃大哭了起来。
    哭完之后,邋遢男整个人直接瘫坐在了通往地牢的阴暗石阶上,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接住从外面淌落的光辉,好似稍一用力,它们便会飞走似的。
    “这地牢怎么回事?”
    闻潮生问道。
    邋遢男嘴唇干涩,声音迷茫:
    “我不知道,我们都是被抓过来的。”
    闻潮生:
    “什么时候?”
    邋遢男:
    “记不清了……下面没有太阳,没有月亮,也没有白天,没有黑夜。”
    “我们不知道在下面待了多久。”
    “但那一定是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
    “因为我在下面忘了很多事。”
    闻潮生心头微微一动,他怀揣着一丝几乎不可能的希望,问道:
    “你还记得自己姓什么吗?”
    邋遢男:
    “刘。”
    “你确定?”
    “确定,我的手臂上有一个自己烫的疤,那是我的名字,我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忘记自己叫什么,若是出去了,家里人会找不到我,于是我将自己的名字烫了上去。”
    他说着,缓缓将自己的衣袖拉开,上面果然有一个歪歪扭扭的烙痕。
    ——「刘俊书」。
    闻潮生对着一旁的姜伯良问道:
    “认识吗?”
    姜伯良摇头:
    “怎会认识,我又不是户部的人,若是户部的笔吏来了,兴许能认出这个名儿。”
    闻潮生对着刘俊书道:
    “那你认不认得一个叫做「张长弓」的人?”
    他跟刘俊书描述了具体的年月,但刘俊书在地牢之中,早已经失去了「日子」这个概念,他用一种颓丧的语气与闻潮生讲道:
    “他死了,虽然我不认识他,但他一定死了。”
    “下面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不少人被送进来,但最后无一例外地全都死了。”
    “我能活到现在,是因为以前我随商队押镖,常往塞外的一些公国去,久而久之,学会了不少种语言,能跟他们交流,阴三觉得我有用,才把我留了下来。”
    刘俊书揉着自己的头。
    闻潮生闻言,心中一直绷紧的那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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