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怎么就这么巧呢?(第1页)

什么?林大风顿时愣住:“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周云已经拿到了咱们写字楼的监控,我之前不是已经把监控都……”

助理在旁边赶紧把证据目录递了过来道:“林总,不是咱们公司的监控,而是写字楼的监控,一楼的大厅的,电梯的,以及出电梯进咱们公司的。”

林大风带着好奇接过证据目录看了看,脸上表情带着一点诧异道:“哦,这是直接和写字楼物业那边调取的监控?”

“但是这些监控有用吗?”

这个质疑其实很正常,或者说很多没有直接诉讼经验的都会以为民事诉讼的证据必须得很严密。

但事实上民事诉讼在日常生活中证据不充分那才是正常情况,证据那么充分的话还要律师干嘛,牵条狗都能做。

所以律师的本事就是,如何在证据没那么充分的情况下来打赢这场官司。

实务中最简单的借贷纠纷,那没有借条的,没有转账记录的等等都比比皆是,遇到这种官司难道律师就不接了吗?

肯定要接的,而且还要努力想办法,用那些旁枝末节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存在的可能性要比不存在要大。

毕竟生活中可没人开挂,大家也不可能在系统的帮助下收集到那么多的证据。

助理在旁边犹豫道:“应该有用吧,我也不是很清楚。”

其实他是想说肯定有用,要不然那位周律师怎么会专门把这当证据呢,人家那么牛逼的律师。

但在林大风面前他肯定不能这么说。

林大风这边犹豫之后还是决定再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很快电话拨通,林大风开口道:“连律师,嗯不忙吧,我这边已经收到仲裁院的那些材料了,是有了一个新情况。”

“之前仲裁院的人来公司调监控,我想了一点办法没让他们调取到,结果今天看对方的证据目录,说是已经拿到了写字楼的监控。”

“大厅的,电梯的,以及出了电梯进公司的,这些监控你说有用吗?”

电话另一边,连律师闻言赶紧道:“你确定吗?对方真的已经拿到了这些监控?那这就不太好办了。”

“可是连律师,这监控只能证明对方到过公司,又没办法证明一直在公司待着呢。”林总反驳道。

连律师苦笑一声:“林总,这个人家不需要证明,因为按照常理推测,一个人在那种情况下到了公司,那不到下班时间肯定不会走的。”

“这个是高度盖然性,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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