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人生乐事(第1页)

接下来数日,查家众人都忙着为夏家建造酒窖、仓库、院墙等。

在打造正式的夏家庄之前,需要有个临时的庄园。

这段时间,小鱼乡各村的乡民,争相用干草或土地租约向夏家交换银子、粮食。

暖屋培育草菇、给田地翻土堆肥,这些都需要招募不少长工、短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短时间内还不能拿回收益。

所以很快,夏家的资金和粮食库存,就所剩不多。

现在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后面建设夏家庄,还需要花更多的钱。

为此,夏淮安不得不连续辛苦了几日,蒸出了整整三百斤的竹青酒。

这日,夏淮安带着查家十四口男丁,一起运送竹青酒。

三百斤竹青酒,用十斤的坛子装了三十坛。夏淮安等人带上了两辆牛车、四辆驴车,还有一辆马车。

这些牲畜,都是山贼留下来的,现在都成了夏家庄商队的财物。

除了送酒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去县衙登记备案,将查家这十四人注册为夏家乡勇营的“乡勇”。

上了乡勇营的名册,那就可以合法的携带刀具、弓箭等武器,也可以装备轻甲。

否则,寻常百姓若是身穿轻甲手持武器,视为有谋逆之嫌,重则蹲大牢,轻则挨板子。

按照建制要求,夏淮安可以建立百人以下的乡勇营,其中刀具铁枪等铁制武器不多于三十件,弓箭不多于二十套,装备的轻甲不得重于二十斤,棍棒等非铁制武器则不设限制。

夏淮安等人先是去了县衙,给负责办事的衙役和负责登记备案的主簿,各送上一斤竹青酒。

至于赵县令,此事虽然不需要直接经过县令批示,但礼数不敢少,夏淮安托主簿转交了一坛十斤的竹青酒献上。

周主簿很快为查家等十四人登记名册,但收取了足足二十八两银子的备案费用,每人二两。

周主簿反复解释这是依律法收取,他分文不取;但言语之间暗示,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银两,都是落入了县令大人的口袋。

登记完成后,主簿命衙役取出了五柄有些生锈的大刀,还有两张弓、十几只铁头箭,一起交给夏淮安。这些武器,算是收费的依据。日后若是翻旧账,那二十八两银子就是买武器的钱。

不要白不要,夏淮安等人收下武器。这些武器夏淮安根本看不上,但是武器的配额,倒是很有用。

只要回去找赵铁匠重新铸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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