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会退散。
李洵揉了揉太阳穴。
他本意是想为将来性福避免些坎坷,抛几个点子,让过把瘾的霍元放手大干,剩下的交给皇帝二哥慢慢筹备。
没想到二哥顺水推舟,直接把组建精锐突袭队的差事扣他头上了!
“又要辛苦一段日子……”
李洵心里嘀咕着,和得到主将职位,兴奋得像得到新玩具的孩子似的霍元并排往外走。
霍元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畅想着如何偷袭鞑靼后方,留下大名潇洒离去。
“陛下让我当主将,您来组建,咱们联手,定能把草原北夷搅得鸡犬不宁!”
李洵白了他一眼,登上马车:
“省省吧你,别到时候让人撵得跟兔子似的跑回来哭鼻子。
方法我给你了,具体怎么弄,还得细细商议。”
霍元一听是这么个理,也登上马车,示意车夫跟上李洵。
李洵心里盘算着。
既然二哥把事交给他,那就尽量把这支队伍弄的完美,至少别让霍元真折在外面。
否则南安老太妃非得哭死不可。
昭宁还不满地打滚要自己赔他老哥?
老哥没得赔,老公倒是有。
两人也没各自回王府。
径直去了京城太虚楼,要了个最僻静的雅间。
摆了些精致的下酒菜和温好的美酒。
几杯酒下肚,没吃点花生的霍元红光满面,又开始吹了,拍着胸脯道:
“只要能让我去揍那帮龟孙子,给我身边安排谁当副将都行,哪怕是头猪,只要它能张嘴咬,我都认。”
“真给你几头猪,那不是白送?”李洵懒得跟这好战分子多废话,直接切入正题:
“副将的人选,我心里有数。”
霍元端起酒杯停在嘴边,眨眨眼:“是军营里的谁?”
李洵摇摇头,“不是军营的,是孙绍祖。”
“孙绍祖?”霍元想了想,有点印象:“就那个面相凶恶,在五城兵马司当副指挥的?上回揍东平郡王父子那厮?”
“嗯。”
李洵抿了口酒:“此人煞气重,性子野,光面相就能唬住对方,是本王收的义子之一,正是适合战场厮杀的类型。
而且他是大同府人士,对大同及周边地形乃至草原边缘的情况都比较熟悉,这是个优势。”
李洵心里暗忖。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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