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罕听完了杨元嗣的话,脸色惨白。
他能够想到杨元嗣会玩儿的很大,只是不知道他要玩儿这么大。
杨元嗣不但要助他坐上达密里部头领的宝座,还要他联合达旦部攻下丰州城,将耶律盘都大王赶走。
黑罕已经算是有胆有识的人了,此刻也是满脸冷汗。
杨元嗣笑道:“我的身份你也知道了,中原有句古话叫做未胜先虑败。”
“即使咱们失败了,还可以退回中原,照样逍遥自在,你不会连这点胆量也没有吧?”
这么简单的激将法对付别人可没有用,但是对付黑罕这样的耿直汉子却是立即见效。
黑罕脖子上青筋暴起,拍打着自己的光头怒道:“安达都敢舍命助我,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商讨一下细节!”
杨元嗣拍手叫好。
黑罕完全能够掌握的力量只有不到五百人,这些是他的死忠。
其实杨元嗣早就看出来了,黑罕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最大优势是什么。
他之所以顾虑重重,就是因为掌握的力量和那颜对比太悬殊了。
殊不知他最大的依仗不是部下的多寡,而是他本身。
不死鸟黑罕在草原部落中几乎就是无敌的代名词。
只要能够发动雷霆一击,将那颜和他的儿子们斩首。
凭借不死鸟巨大的威望,绝对可以迅速的稳定局势。
现在刚刚是去入夜时分,还有其他的部落人马不停的到来。
达密部里部之所以不立即发起进攻是因为还有其他部落的骑兵在陆续赶过来。
黑罕将侍卫们召集在帐篷之中,介绍了杨元嗣,直白的说了自己的想法和要做的事情。
出乎杨元嗣的预料,这群人的表现反而比黑罕更加决绝,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只要仔细想想就知道,杨元嗣之所以敢如此冒险,是因为他早就摸透了达密里部的想法。
从卓鲁那里了解到,辽国的退化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以前之所以很多部落愿意做契丹的仆从军,那是因为有好处拿。
不论是南下抢劫还是征讨敌对部落,胜利后都可以分到相应的战利品。
一句话:有利可图。
可是现在的辽国人完全不是这个情况了,耶律盘都是真的将部落骑士们当成了猎犬。
战争形势不利的时候他们是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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