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辽宁省《本溪市》(第1页)

辽宁本溪:探索山水与历史交融的魅力之城

本溪,这座位于辽宁省东南部的地级市。它东与吉林省通化市为邻,西与辽阳市接壤,南临丹东市,北靠沈阳市 ,处于东经123°34′—125°46′,北纬40°49′—41°35′之间,是沈丹铁路、沈丹高速的重要枢纽,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本溪区域总面积8413.96平方公里 ,呈现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面结构,山地面积占80%,耕地面积占8.7%,水面河道面积占11.3%,东部、中部地势较高,南部相对较低。

一、历史的长河:本溪的历史沿革

本溪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那时它分别属于青州、营州。战国时期,这里属于燕国辽东郡襄平境内,而如今的桓仁县则属燕国辽东郡外徼,为高夷部族辖地。太子河畔的威宁营战国遗址,是本溪地区最早出现的城市遗址,见证了这片土地早期的文明。

秦朝统一六国后,本溪市区、本溪县属辽东郡襄平县,桓仁县属辽东郡外微。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朝代更迭,本溪的归属也多次发生变化。汉代时,本溪市区、本溪县属幽州辽东郡襄平县,而桓仁县在公元前108年被纳入玄菟郡,并且在公元前37年,扶余王子朱蒙在此建立高句丽,其都城纥升骨城就在如今的桓仁县五女山,这座古城遗址至今仍见证着那段历史。

唐朝时期,公元668年唐灭高句丽后,本溪地区属安东都护府辽城州,后来又属渤海国。宋朝时期,本溪先后被契丹、金统治,其辖区划分也有所变动。元朝时,本溪市区、本溪县属辽阳行省辽阳路,桓仁县先属辽阳行省婆娑府路,后改隶婆娑巡检司。明朝时期,本溪归辽东都指挥使司所辖。

清朝时期,本溪的行政划分较为复杂。1644年,本溪市区、本溪县属于辽阳府,1657年移府盛京,1664年升辽阳县为辽阳州,至1906年本溪县设治前,本溪市区、本溪县分属于奉天府辽阳州、兴京抚民厅、凤凰厅三地。清康熙年间桓仁一带被列为封禁地,1877年设置怀仁县,隶兴京抚民厅。

清末时期,1906年清政府将本溪湖及周围地区分别从辽阳州、兴京厅、凤凰厅辖区内划出,设置本溪县,治所在本溪湖,属奉天府。民国时期,1914年本溪县、桓仁县均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1928年改属辽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本溪县隶属于奉天省,桓仁县隶属于安东省。1939年,伪满政权将本溪湖街、宫原一带从本溪县划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