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哈尔滨市《巴彦县》(第1页)

在黑龙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有一座富饶而充满故事的小城——巴彦县。它距哈尔滨市仅98公里,幅员面积达3137.7平方公里。截至2024年,全县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户籍人口619,223人,由汉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等15个民族组成,各民族在这里和谐共处,共同描绘出巴彦县丰富多彩的生活画卷。

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巴彦县历史源远流长,其文化脉络可追溯到先秦时期。那时,这里属于岁貊之地,县内王脖山和城子山的早期文化遗址,见证了这片土地上古老文明的诞生。

两汉、魏晋及南北朝前期,巴彦属于北夫余之地。王脖山、城子山遗址中大量红衣陶的出现,证实了此地与夫余文化或槁离文化的紧密联系。

南北朝时期,巴彦成为豆莫娄之地。遗址中的红衣陶片具有夫余、北夫余、豆莫娄文化的特征,为研究当时的文化交流与传承提供了重要线索。

隋唐时期,巴彦归靺鞨黑水部管辖。从城子山遗址采集的泥质夹沙陶片,清晰地展现出靺鞨文化的独特印记。

辽金时期,巴彦是“生女真”的领地,后归属上京会宁府东北境。境内泥庞古部、唐括部、术甲部等部落在此繁衍生息。泥庞古部位于帅水(今少陵河),唐括部在今县城东南5千米的小城子,术甲部居于琶里郭水(今黄泥河)。这些部落的存在,丰富了巴彦县的历史内涵。

元初,巴彦为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后属辽阳行中书省女直水达达路。元仁宗皇庆元年,为强化对东北部领土的统治,巴彦直辖于女直水达达路。

明代,巴彦是海西女真的一部分,归属于亦玛拉山、卜颜、木兰河、塔山诸卫。洪武二十八年,明朝政府派军征讨并战胜女真酋长西阳哈,将松花江流域一带纳入版图,并设立卫、所进行管理。永乐四年,在呼兰河流域设立塔山卫,同年在县境内设立亦马刺(山)卫和卜颜卫,翌年又设置木兰河卫。这些卫所的设立,促进了当地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清代,巴彦的历史进入新的阶段。康熙二十二年设立黑龙江将军,雍正十二年设呼兰城守尉,巴彦地区归其管辖。同治元年,黑龙江将军特普钦奏请,于呼兰城以东设呼兰厅理事同知、巡检各1员,治理巴彦苏苏等处地方,这是巴彦县建治的开端,也是清代黑龙江第一个设立民官的地方。光绪十一年,分出濠河以北五段地设绥化厅,呼兰厅属境变为七段地。光绪三十年,呼兰厅升为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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