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李蕊的任性(第1页)

而且在李蕊看来,别看祁同伟以前是警察,但他根本就不懂法。

他只知道以警察的身份执法。

但他对法律的理解,根本就不多。

特别是法律条陈的应用,和在实际中展现出来的价值,祁同伟根本就一点都不知道。

还说要给做成正当防卫。

这怎么可能?

在李蕊看来,祁同伟就只是看到了这个案子如今产生的舆论。

他觉得舆论力度够大。

会被很多人关注。

乃至于上面的总院,这段时间也放出了消息,要对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做出更为详尽的解释。

所以这一个又一个机会都被祁同伟给抓住了。

他就想利用康村的这个案子,成为自己立足审判系统的资本。

而且祁同伟之所以建议检查系统进行补充侦查,就是为了拖延这个案子审判的时间。

从而制造出更大的舆论风波。

等到这个案子有一天递交到审判院之后,必将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而在这个时候,祁同伟就刚好可以行使他审判院院长的权利。

别管这个案子还有什么样的争议?


祁同伟都可以行使手中的权利,强行让这个案子落在正当防卫上面。

而且,一旦祁同伟给这个案子这么定性。

就算刘家当庭上诉,后期得到的效果也不会怎么样。

因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大。

甚至如果祁同伟在这里面运作的话,不管刘家怎么上诉,最后的结果都是维持原判。

一旦这个案子真的以正当防卫结束。

祁同伟就真的成了吃到第一口利益的人。

这个利益,甚至还能让祁同伟被写进课本。

甚至在这个案子之后,再发生类似的案子。

都将绕不过祁同伟。

也都会优先参照他做的这个案子。

从此以后,祁同伟就会成为第二十条,法律条陈中第一个解释的人。

甚至祁同伟的这个案子还可以成为标准。

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案子。

审判员就都可以参照祁同伟办的这个案子为基础,来进行判罚标准的衡量。

那么祁同伟就会成为这类案件的标准。

这份功劳。

是前无古人的。

甚至有这份功劳在,祁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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