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李蕊看来,别看祁同伟以前是警察,但他根本就不懂法。
他只知道以警察的身份执法。
但他对法律的理解,根本就不多。
特别是法律条陈的应用,和在实际中展现出来的价值,祁同伟根本就一点都不知道。
还说要给做成正当防卫。
这怎么可能?
在李蕊看来,祁同伟就只是看到了这个案子如今产生的舆论。
他觉得舆论力度够大。
会被很多人关注。
乃至于上面的总院,这段时间也放出了消息,要对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做出更为详尽的解释。
所以这一个又一个机会都被祁同伟给抓住了。
他就想利用康村的这个案子,成为自己立足审判系统的资本。
而且祁同伟之所以建议检查系统进行补充侦查,就是为了拖延这个案子审判的时间。
从而制造出更大的舆论风波。
等到这个案子有一天递交到审判院之后,必将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而在这个时候,祁同伟就刚好可以行使他审判院院长的权利。
别管这个案子还有什么样的争议?
祁同伟都可以行使手中的权利,强行让这个案子落在正当防卫上面。
而且,一旦祁同伟给这个案子这么定性。
就算刘家当庭上诉,后期得到的效果也不会怎么样。
因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大。
甚至如果祁同伟在这里面运作的话,不管刘家怎么上诉,最后的结果都是维持原判。
一旦这个案子真的以正当防卫结束。
祁同伟就真的成了吃到第一口利益的人。
这个利益,甚至还能让祁同伟被写进课本。
甚至在这个案子之后,再发生类似的案子。
都将绕不过祁同伟。
也都会优先参照他做的这个案子。
从此以后,祁同伟就会成为第二十条,法律条陈中第一个解释的人。
甚至祁同伟的这个案子还可以成为标准。
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案子。
审判员就都可以参照祁同伟办的这个案子为基础,来进行判罚标准的衡量。
那么祁同伟就会成为这类案件的标准。
这份功劳。
是前无古人的。
甚至有这份功劳在,祁同伟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