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当即说道:“我去帮他,你们先在这里守住,我很快就回来!”
米拉急忙喊道:“对方是个高手,还有夜视仪,你一个人过去不是送死吗?”
但林歌头也没回,朝着右边的屋子摸了过去。
米尔斯沉声道:“别管他了,守住我们的位置,相信他就完事了。”
亨德森卸掉弹匣,摸了摸腰边,弹匣已经打光了。
他把M4甩到背后去,从一个死去的毒贩手里捡起一把AK-47,继续开火!
开了几枪他就忍不住吐槽:“这枪的膛线还在吗?”
这后坐力和精度也掉的太夸张了吧?
但这种时候这也不重要了,不要求能够打死多少人,火力不间断才是最重要的,现在毒贩这边没有一个指挥,也都怕死,一时间跟米尔斯等人僵持住了。
而另外一边,林歌穿过了一个小足球场,一个小高尔夫球场,还有一间藏酒屋,总算是抵达了车库。
车库内静悄悄的,车子很多,但并不都是豪车,也有很多价格普通的车子,林歌也慢下了脚步,这时,耳麦里传出西蒙微弱的声音。
“我在车库西南角,他现在已经离我很近了。”
林歌没有吭声,大致判断了一下方位,然后慢慢朝着西南角的方向走去。
他时刻都记得对方是戴着夜视仪的,所以格外小心。
尽管他的夜视能力已经非常出色,但跟夜视仪完全是两回事,林歌知道,在对方眼里,跟白天作战没什么区别。
走着走着,黑暗中的林歌忽然感觉心脏仿佛被刺了一下,脊背一阵发凉,一股强烈的死亡危机感笼罩在他的头顶。
他快速吸了一口凉气,慌忙蹲下,躲在一辆悍马后面。
几乎是同一时间,林歌听到一声闷响,悍马的车窗爆了,然后就没有再开枪。
林歌吓坏了,心律有些失衡,刚刚果然是被对手锁定了,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实在是太强烈了,仿佛下一秒都要去见上帝。
好消息是,敌人开枪了,但没有击毙林歌。
坏消息是,敌人是装了消音器,加上车库内的封闭环境,还有回声,这导致林歌只能大概判断对方在某一块区域内,无法精准捕捉到敌人的具体位置。
但还有好消息。
对方根本就没想藏,就在林歌不知道要怎么办的时候,对方忽然就开全图麦嘲讽起来了。
“你他妈的狗运啊真好啊,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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